
高新区人才服务和教育体育发展局关于做好2018年幼儿园招生入园工作的通知
河套、红岛街道教委办,各幼儿园:
根据《青岛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8年幼儿园招生入园工作的通知》(青教通字〔2018〕30号),现结合我区实际,就做好2018年全区幼儿园招生入园工作通知如下:
一、招生对象
各幼儿园招生对象为适龄且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幼儿。其中,小班为2014年9月1日至2015年8月31日期间出生;中班为2013年9月1日至2014年8月31日期间出生;大班为2012年9月1日至2013年8月31日期间出生。
二、招生范围
街道幼儿园:依据就近入园的原则,优先招收本街道户籍的适龄儿童。如有空余学位,向红岛经济区户籍适龄儿童和街道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开放。
高新区内局属公办幼儿园:优先招收高新区辖区内“两证齐全”的适龄儿童,如有空余学位面向高新区辖区内外来务工就业人员子女开放。本年依据就近入园的原则,高新区实验幼儿园同批次优先录取招商海德、中欧国际城户籍适龄儿童;高新区第二实验幼儿园同批次优先录取珊瑚湾、世茂、星雨华府户籍适龄儿童。
“两证”是指房产证(包括不动产权证和房屋所有权证)和户口簿;“两证齐全”是指适龄儿童与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之一在同一户口簿上,该户口簿上的住址须与房产证一致,且房屋产权所有人须是适龄儿童“六老”之一。
三、招生管理
红岛经济区招生工作实施分区域管理,全区共分为三个学区,高新区、河套街道、红岛街道各为一个学区。河套街道、红岛街道学区的招生工作在人才服务和教育体育发展局和街道教委办的指导下,由各幼儿园按要求自主招生。高新区内两所局属公办幼儿园招生工作,由各幼儿园自行组织。幼儿就读幼儿园与将来就读小学不挂钩。
高新区内局属公办幼儿园报名要求:符合报名条件的适龄儿童家长,若未在规定的时间报名,将视为自愿放弃优先录取的权利。符合报名条件的适龄儿童只能选择1所公办幼儿园报名,对于同时选择2所公办幼儿园报名的幼儿,一经查实,将直接取消其录取资格。家长提供所有证件及填写信息务必真实,相关证件将进行审核,对于伪造证件或填写信息不真实等现象,一经查实,将直接取消其录取资格。
四、招生入园方式、报名时间、地点和流程
(一)入园方式
按照招生规定各幼儿园优先招收符合入园条件的幼儿,如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则采取随机派位等方式确定录取名单。幼儿园不得以报名先后顺序作为录取依据。
(二)报名时间
2018年高新区局属公办幼儿园招生报名时间统一安排在8月4日(星期六)进行。街道幼儿园由街道教委办统一组织报名。
(三)招生流程
幼儿家长提交报名材料,报名点招生人员对材料进行初审,不符合招生条件的材料予以退回并说明退回原因。初审符合招生条件的幼儿家长填写入园报名表。教育主管部门会同公安、国土等部门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复审,需要随机派位的班级组织电脑随机派位,确定录取后,将由各幼儿园公示录取幼儿名单。
新生入园前,应当按照国家关于幼儿园卫生保健的有关规定,经医疗卫生机构进行健康检查,合格者方可入园。被录取的幼儿应到区市级及以上妇幼卫生保健机构或指定的医院按规定体检,并携带相关材料按时到幼儿园报到。幼儿逾期未报到,视为自动放弃录取资格。
五、外来务工就业人员子女报名条件
外来务工就业人员子女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一)截止至2018年8月31日,父母至少一方在我区正规就业满一年以上,且社会保险缴费截止报名当月按月连续缴纳;或者工商营业执照并附缴税证明满一年以上;
(二)父母至少一方有我区公安部门核发的居住证;
(三)父母一方在我区购买房屋且取得房屋产权证或租住商品房、集体产权房屋;
(四)符合青岛市规定的入园年龄及身体条件。
六、报名时需提交的材料
(一)区域内户籍适龄儿童
1.公安部门核发的儿童随父母、祖父母或者外祖父母同户的居民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将户口薄首页、索引页、儿童本人页复印在一张A4纸上)。落户时间截止到7月27日简章发布当天。
2.与户籍一致的房屋产权证(要求100%产权)原件和复印件。
3.法定监护人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二)外来务工就业人员子女
1.父母至少一方在我区有效期内的劳动合同、青岛市就业登记花名册原件和复印件、社会保险参保证明原件;或者工商营业执照原件和复印件,并附满一年以上的缴税证明,免税企业需提供免税证明。
2.父母至少一方在我区的居住证原件和复印件。
3.父母一方在我区的房屋产权证或房屋租赁证明原件和复印件。租住商品房的,需提供由青岛高新区不动产登记中心出具的房屋租赁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租住集体产权房屋的,需由集体产权房屋所在的单位出具证明原件。
4.儿童居民户口簿、家长身份证的原件和复印件(将户口薄首页、索引页、儿童本人页复印在一张A4纸上)。
区域内户籍适龄儿童和外来务工就业人员子女报名,除要求提报以上材料外,还须提报两张1寸免冠照片(填报名表使用)、儿童健康手册、预防接种证原件等材料。
七、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幼儿园要从维护教育发展稳定大局的高度,加强对招生工作的组织领导,认真学习和严格执行招生工作的政策规定。各街道要落实好招生计划,确保招生工作平稳、顺利和有序进行。街道教委办及各幼儿园招生方案和招生简章需提交人才教体局备案。
(二)实施阳光招生。各街道教委办、幼儿园要通过多种形式向社会公开相关招生信息,包括招生政策、咨询方式、录取结果等,自觉接受社会监督。要认真做好关于招生工作的来信来访工作,及时把问题、矛盾解决在基层。封闭小区内的幼儿园优先满足符合条件的小区内适龄幼儿入园需求。对需要采取电脑随机派位方式招生的幼儿园,人才教体局、纪检监察部门将全程监督,同时请社会监督员和部分家长代表等参加,确保阳光招生。
(三)做好特殊群体入园工作。有条件的幼儿园招收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残疾幼儿。要根据幼儿园实际情况,对孤儿、残疾人子女、烈士子女、城镇低保家庭幼儿和建档立卡农村家庭经济困难的幼儿等予以适当照顾。
(四)加强幼儿园招生行为监管。幼儿入园除进行健康检查外,不进行任何形式的考试或测查。幼儿园不设置实验班或特色班,不将婴幼儿参加早期教育指导作为入园前置条件。
(五)确保幼儿入园率。各幼儿园要及时摸清应入园人数,因特殊情况要求延缓入园的,幼儿园和街道教委办要做好登记备案。
人才教体局招生监督电话:66966979
高新区人才服务和教育体育发展局
2018年7月27日
附件1:
青岛高新区实验幼儿园2018年招生简章
青岛高新区实验幼儿园位于华中路117号,占地面积7020平方米,建筑面积7600平方米,按照山东省基本办园条件标准配套建设,建设规模12个教学班,是一所公办全日制设餐幼儿园。2018年正式启用,现面向高新区招生。
一、招生计划
2018年幼儿园面向高新区辖区招收7个班220名适龄且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幼儿。其中,小班90人(2014年9月1日至2015年8月31日期间出生);中班60人(2013年9月1日至2014年8月31日期间出生);大班70人(2012年9月1日至2013年8月31日期间出生)。
二、招生范围
本年度依据就近入园的原则,招收高新区辖区内“两证齐全”的适龄儿童,如有空余学位面向辖区内外来务工就业人员子女开放。同批次优先招收招商海德和中欧国际城小区“两证齐全”适龄儿童。
高新区辖区是指高新区中东片区,即高新区区域内环胶州湾高速公路东北部(不含河套、红岛两街道区域户籍居民)区域。“两证”是指房产证(包括不动产权证和房屋所有权证)和户口簿;“两证齐全”是指适龄儿童与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之一在同一户口簿上,该户口簿上的住址须与房产证一致,且房屋产权所有人须是适龄儿童“六老”之一。
三、入园报名需提交的材料
(一)区域内户籍适龄儿童
1.公安部门核发的儿童随父母、祖父母或者外祖父母同户的居民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将户口薄首页、索引页、儿童本人页复印在一张A4纸上)。落户时间截止7月27日发布简章当天。
2.与户籍一致的房屋产权证(要求100%产权)原件和复印件。
3.法定监护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两张幼儿1寸免冠照片(填报名表使用)、幼儿出生医学证明、儿童健康手册、预防接种证原件等材料。
(二)高新区外来务工就业人员子女
1.父母至少一方在我区有效期内的劳动合同、青岛市就业登记花名册原件和复印件、社会保险参保证明原件;或者工商营业执照原件和复印件,并附满一年以上的缴税证明,免税企业需提供免税证明。
2.父母至少一方在我区的居住证原件和复印件。
3.父母一方在我区的房屋产权证或房屋租赁证明原件和复印件。租住商品房的,需提供由青岛高新区不动产登记中心出具的房屋租赁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租住集体产权房屋的,需由集体产权房屋所在的单位出具证明原件。
4.儿童居民户口簿、家长身份证的原件和复印件(将户口薄首页、索引页、儿童本人页复印在一张A4纸上)。
5.两张幼儿1寸免冠照片(填报名表使用)、幼儿出生医学证明、儿童健康手册、预防接种证原件等材料。
四、新生入园方式、报名时间、地点及招生流程
(一)入园方式
幼儿园招收符合入园条件的幼儿,不以报名先后顺序作为录取依据。能全部接收的批次,不进行电脑派位。若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需进行电脑随机派位,且不再接受第二批次报名。符合条件未被录取的,家长自行选择有空余学位幼儿园进行二次报名。
(二)报名时间
第一批次报名时间:2018年8月4日上午8:30-11:30,招商海德和中欧国际城小区“两证齐全”适龄儿童报名;下午1:30-4:30,高新区辖区内“两证齐全”适龄儿童报名。上午报名结束后,如报名人数超过学位数,将进行电脑派位,且不再进行下午的报名;如上午报名结束,尚有空余学位,下午接受高新区辖区内“两证齐全”适龄儿童报名,如下午报名人数超过空余学位数,将进行电脑派位。
第一批次报名结束,如尚有空余学位,将进行第二批次报名。第二批次招收高新区户籍及辖区内外来务工就业人员子女。报名时间另行通知。
(三)报名地点
高新区实验幼儿园
(四)电脑随机派位
电脑随机派位时间另行通知。
(五)招生流程
幼儿家长提交报名材料,报名点招生人员对材料进行初审,不符合招生条件的材料予以退回并说明退回原因。初审符合招生条件的幼儿家长填写入园报名表。教育主管部门会同公安、国土等部门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复审,需要随机派位的班级组织电脑随机派位,确定录取后,幼儿园公示录取幼儿名单。
五、有关要求
(一)加强招生政策宣传。采取多种形式主动向社会公开招生信息,包括招生政策、工作安排、招生结果、咨询方式、监督举报电话等。
(二)全面实行阳光招生。招生工作人员将恪尽职守,秉公办事,遵纪守法,不徇私情。
(三)做好招生服务工作。招生期间,幼儿园将开设咨询电话,热情为幼儿和家长服务。
高新区实验幼儿园招生咨询电话:58753698
附件2:
高新区第二实验幼儿园2018年招生简章
高新区第二实验幼儿园位于领秀珊瑚湾小区4号地块,占地面积6825平方米,建筑面积6300平方米,按照山东省基本办园条件标准配套建设,建设规模15个教学班,是一所公办全日制设餐幼儿园。2018年正式启用,现面向高新区招生。
一、招生计划
2018年幼儿园面向高新区辖区计划招收7个班220名适龄且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幼儿。其中,小班90人(2014年9月1日至2015年8月31日期间出生);中班60人(2013年9月1日至2014年8月31日期间出生);大班70人(2012年9月1日至2013年8月31日期间出生)。
二、招生范围
本年度依据就近入园的原则,招收高新区辖区内“两证齐全”的适龄儿童,如有空余学位面向辖区内外来务工就业人员子女开放。同批次优先招收珊瑚湾、世茂、星雨华府“两证齐全”的适龄儿童。
高新区辖区是指高新区中东片区,即高新区区域内环胶州湾高速公路东北部(不含河套、红岛两街道区域户籍居民)区域。“两证”是指房产证(包括不动产权证和房屋所有权证)和户口簿;“两证齐全”是指适龄儿童与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之一在同一户口簿上,该户口簿上的住址须与房产证一致,且房屋产权所有人须是适龄儿童“六老”之一。
三、入园报名需提交的材料
(一)区域内户籍适龄儿童
1.公安部门核发的儿童随父母、祖父母或者外祖父母同户的居民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将户口薄首页、索引页、儿童本人页复印在一张A4纸上)。落户时间截止7月27日发布简章当天。
2.与户籍一致的房屋产权证(要求100%产权)原件和复印件。
3.法定监护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两张幼儿1寸免冠照片(填报名表使用)、幼儿出生医学证明、儿童健康手册、预防接种证原件等材料。
(二)高新区外来务工就业人员子女
1.父母至少一方在我区有效期内的劳动合同、青岛市就业登记花名册原件和复印件、社会保险参保证明原件;或者工商营业执照原件和复印件,并附满一年以上的缴税证明,免税企业需提供免税证明。
2.父母至少一方在我区的居住证原件和复印件。
3.父母一方在我区的房屋产权证或房屋租赁证明原件和复印件。租住商品房的,需提供由青岛高新区不动产登记中心出具的房屋租赁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租住集体产权房屋的,需由集体产权房屋所在的单位出具证明原件。
4.儿童居民户口簿、家长身份证的原件和复印件(将户口薄首页、索引页、儿童本人页复印在一张A4纸上)。
5.两张幼儿1寸免冠照片(填报名表使用)、幼儿出生医学证明、儿童健康手册、预防接种证原件等材料。
四、新生入园方式、报名时间、地点及招生流程
(一)入园方式
幼儿园招收符合入园条件的幼儿,不以报名先后顺序作为录取依据。能全部接收的批次,不进行电脑派位。若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需进行电脑随机派位,且不再接受下一批次报名。符合条件未被录取的,家长自行选择有空余学位幼儿园进行二次报名。
(二)报名时间
第一批次报名时间:2018年8月4日上午8:30-11:30,珊瑚湾、世茂、星雨华府小区“两证齐全”适龄儿童报名;下午1:30-4:30,高新区辖区内“两证齐全”适龄儿童报名。上午报名结束后,如报名人数超过学位数,将进行电脑派位,且不再进行下午的报名;如上午报名结束,尚有空余学位,下午接受高新区辖区内“两证齐全”适龄儿童报名,如下午报名人数超过空余学位数,将进行电脑派位。
第一批次报名结束,如尚有空余学位,将进行第二批次报名。第二批次招收高新区户籍及辖区内外来务工就业人员子女。报名时间另行通知。
(三)报名地点
高新区第二实验幼儿园
(四)电脑随机派位
电脑随机派位时间另行通知。
(五)招生流程
幼儿家长提交报名材料,报名点招生人员对材料进行初审,不符合招生条件的材料予以退回并说明退回原因。初审符合招生条件的幼儿家长填写入园报名表。教育主管部门会同公安、国土等部门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复审,需要随机派位的班级组织电脑随机派位,确定录取后,幼儿园公示录取幼儿名单。
五、有关要求
(一)加强招生政策宣传。采取多种形式主动向社会公开招生信息,包括招生政策、工作安排、招生结果、咨询方式、监督举报电话等。
(二)全面实行阳光招生。招生工作人员将恪尽职守,秉公办事,遵纪守法,不徇私情。
(三)做好招生服务工作。招生期间,幼儿园将开设咨询电话,热情为幼儿和家长服务。
高新区第二实验幼儿园招生咨询电话:68013097
(来源:人才教体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