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黑除恶斗争12类打击重点
爱青岛 2018-09-12 10:35

  观众朋友们大家好,我是青岛市公安局高新分局民警兰公华。大家都知道,2018年1月,中共中央、国务院下发《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以来,全国掀起了一场场扫黑除恶攻坚战,一批批涉黑、涉恶团伙及其“保护伞”被捣毁、揭露,涉及的犯罪分子均受到法律严惩。此次专项斗争至2020年底结束,为期三年。在全国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事关社会大局稳定和国家长治久安,事关人心向背和基层政权巩固,事关进行伟大斗争、建设伟大工程、推进伟大事业、实现伟大梦想。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12类打击重点

  1.威胁政治安全特别是制度安全、政权安全以及向政治领域渗透的黑恶势力。

  2.把持基层政权、操纵破坏基层换届选举、垄断农村资源、侵吞集体资产的黑恶势力。

  3.利用家族、宗族势力横行乡里,称霸一方、欺压残害百姓的“村霸”等黑恶势力。

  4.在征地、租地、拆迁、工程项目建设等过程中煽动闹事的黑恶势力。

  5.在建筑工程、交通运输、矿产资源、渔业捕捞等行业领域,强揽工程、恶意竞标、非法占地、滥开滥采的黑恶势力。

  6.在商贸集市、批发市场、车站码头、旅游景区等场所欺行霸市、强买强卖、收保护费的市霸、行霸等黑恶势力。

  7.操纵、经营“黄赌毒”等违法犯罪活动的黑恶势力。

  8.非法高利放贷、暴力讨债的黑恶势力。

  9.插手民间纠纷,充当“地下执法队的黑恶势力”。

  10.组织或雇佣网络“水军”在网上威胁、恐吓、侮辱、诽谤、滋扰的黑恶势力。

  11.境外黑社会入境发展渗透以及跨国跨境的黑恶势力。

  12.包庇、纵容黑恶犯罪活动的国家工作人员。

  在此希望广大群众积极举报黑恶违法犯罪线索,携手共建和谐平安高新。

  红岛经济区举报方式:

  监察室:0532-66966511

  信访维稳办:0532-66966926

  公安分局:110 15376713154

  邮箱:gaoxinsaoheiB@163.com

  (来源:高新区公安分局、宣推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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