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日,青岛市教育局发布了关于对2019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加分优待考生进行公示的通知。
今年我市共有947名审查合格的考生享受招生加分优待。公示时间为2019年6月19日-6月23日,为期5天。

































公示期间,单位和个人如对公示内容有疑议,可以直接向所在区、市招生考试机构当面或通过电话反映,反映问题要用真实姓名、单位、联系电话,反映问题要实事求是、事实清楚。
公示结束后,青岛市招生考试院对申请考生资格进行复审,最终结果以青岛市招生考试院公布为准。
青岛市招生考试院受理电话:85786223,办公地址:市南区鄱阳湖路5号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