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2019年高校学生资助政策解读
爱青岛 2019-07-18 18:20

  为帮助广大考生和家长及时准确了解山东2019年高校学生资助政策,申请获得相应资助,确保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入学,今年,我省将继续开通学生资助热线电话,从7月15日开始至9月12日工作日时间开通,具体学生资助政策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

  山东2019年高校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具体分为八个方面。

  第一,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解决学费与住宿费。

  第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入学后可申请国家助学金,解决在校学习期间的生活费。

  第三,特别优秀的学生,从二年级起可申请获得国家奖学金或申请省政府奖学金。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从二年级起可申请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或省政府励志奖学金。

  第四,对在普通高等学校就读的山东籍全日制本、专科(高职)在校生中的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除学费。

  第五,学生在学有余力的前提下,可以利用课余时间参加高校组织的勤工助学活动,通过劳动取得合法报酬,改善学习和生活条件等。

  第六,退役一年以上的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在考入全日制普通高校后,可向高校申请学费资助。

  第七,对到我省财政困难县艰苦行业工作的应届高校毕业生和县级特殊教育学校任教的应、往届高校毕业生,且服务年限连续达3年(含)以上的,实行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补偿。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高校学生,可获得国家资助。国家补偿学生在校期间缴纳的学费,或代偿国家助学贷款;在读学生(含新生)服役期间,保留学籍(或入学资格),退役后如自愿复学(或入学),可获学费减免。直接招收为士官的高校学生可获得国家资助。国家补偿学生在校期间缴纳的学费或代偿国家助学贷款。第八,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新生如暂时筹集不齐学费和住宿费,可在开学报到期间,通过高校开设的“绿色通道”先办理入学手续。

  入学后,高校资助部门根据学生具体情况开展困难认定,采取不同措施给予资助。公办高校中家庭经济特别困难、无法缴纳学费的学生,特别是孤残学生、少数民族学生及烈士子女、优抚家庭子女等,可获得减免学费资助。具体办法由高校制订。各高校利用自有资金、社会组织和个人捐赠资金等,设立奖学金、助学金,对发生临时困难的学生发放特殊困难补助等。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