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高等职业院校扩招实施方案》发布 将扩招5万余人
爱青岛 2019-07-18 18:17

  近日,山东省教育厅等十一部门联合印发《山东省高等职业院校扩招实施方案》,山东将有56752人次被招录高职院校。方案中明确了今年山东省高职院校第二次扩招的招生对象、招生院校及专业等内容,对招生形式、类别及计划进行了详细规定。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2019年《政府工作报告》关于全国高职大规模扩招100万人要求,山东省高职扩招工作分两批次进行,第一批已于四月底前顺利完成,第二批次将于8月3日至6日报名,计划招录56752人次。方案要求各部门要统筹做好计划安排、考试组织、招生录取、教育教学、就业服务及政策保障工作,确保稳定有序、高质量完成扩招工作任务。

  此次发布的方案中招考对象范围广泛。高中阶段学校,含普通高中、职业高中、职业中专、普通中专、成人中专、技工学校的应届毕业生,退役军人、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农民、在岗职工等均可报考。其中,已参加2019年我省春季高考或夏季高考考试的考生,不再参加本次单独招生报名及考试。

  招生院校为符合条件的省内优质高职院校,即独立设置的高职高专院校和举办专科教育的独立学院、民办本科高校。招生专业为区域经济建设急需、社会民生领域紧缺和就业率高、前景好的专业。

  此外,方案对招生形式、类别及计划也有明确说明。其中招生形式以高职院校单独招生为主,设A、B、C三个类别,单列招生计划、分类别招生。其中,A类计划主要招收高中阶段应届毕业生,B类计划主要招收退役军人,C类计划主要招收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农民、在岗职工等。高中阶段应届毕业生不能报考B类、C类。

  A类考生考试内容为文化素质和专业技能,而针对报考B类、C类的考生自身特点,方案给出了明确的报考要求和教学安排,这两类考生将免予文化素质考试,只参加学校组织的与报考专业相关的职业适应性测试或面试,同时录取入学后将按照“标准不降、模式多元、学制灵活”原则,单独制定人才培养方案,单独编班、教学、考核,取得相应职业技能等级证书、职业资格证书和行业企业实践经历,可记入本人的学业学分。结合学生特点,适应不同生源、不同学习时间、不同学习方式,制定有针对性的学生管理办法,统筹管理,分类指导;实行弹性学制、弹性学期、弹性学时,学生的学业年限既可以2-3年,也可放宽至3-6年,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成绩合格,达到学校毕业要求的,由学校颁发普通全日制专科毕业证书,与普通学生毕业证书相同。

  考生可登录省教育招生考试院高职单招填报志愿平台填报志愿并了解详细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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