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学增设正高职称,班主任可拿1000元津贴!青岛发布教师队伍建设改革意见
爱青岛 2019-12-11 17:10

  师德师风将成为评价教师素质的第一标准;

  中小学增设正高级教师专业技术岗位;

  班主任津贴按照人均每月800元至1000元予以保障;

       财政一般预算教育支出逐年只增不减,确保按在校生人数平均的一般预算教育支出逐年只增不减……

  11日,爱青岛记者从市新闻办举行的新闻发布会获悉,《青岛市委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全市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意见》已正式印发。

  党建引领,全面提高教师思想政治素质

  《实施意见》围绕教师思想政治素质、教师队伍党建、师德师风等方面,提出一系列举措,推动教师成为先进思想文化的传播者、党执政的坚定支持者、学生健康成长的指导者,确保党牢牢掌握教师队伍建设的领导权,保证教师队伍建设正确的政治方向。

  一是加强理想信念教育,引导教师树立正确的历史观、民族观、国家观、文化观,引导公办中小学教师切实履行国家公职人员义务。

  二是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推进“合格支部、过硬支部、示范支部”三级联创。健全把骨干教师培养成党员,把党员教师培养成教学、科研、管理骨干的“双培养”机制。

  三是将师德师风作为评价教师素质的第一标准,全面开展师德建设五项行动,规范教师职业行为,引导教师坚守新时代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

  完善体系,着力提升教师专业化水平

  教师队伍素质是教育质量水平高低的重要影响因素,有高素质的教师,才能有高质量的教育。《实施意见》聚焦教师培训体系不够清晰、教师参训动力不足等问题,在完善教师培养培训体系、名师名校长队伍建设、教师个性化发展、教师培训经费投入、职业院校教师队伍建设等方面,提出具体举措。

  一是实施教师教育振兴行动计划。培养初中起点五年制专科层次幼儿教师,加大初中毕业起点贯通培养农村小学本科师资的力度。培养一批名师名校长名班主任,到2022年,建成50个名校长工作室、100个名师工作室、100个名班主任工作室,培养省、市两级名校长100名、名师1000名,推动一批校长和教师成长为教育名家。

  二是搭建教师个性化培训平台,推动教师个性化发展。规范教师培训过程,完善教师培训学分管理制度。强化教师培训经费投入保障,将教师培训经费列入各级政府财政预算

  三是打造职业院校高素质“双师型”教师队伍。加强职业学校文化学科教师队伍建设,到2022年,选拔培养100名青年技能名师

  深化改革,加强教师管理体制机制创新

  《实施意见》在教师编制管理、教师补充和退出、教师职称和考核等人事制度改革上,抓住关键环节,破解发展瓶颈,创新管理机制激发教师活力,提出了一系列解决问题的改革举措。

  一是在现有事业编制总量内,盘活事业编制存量,向教师队伍倾斜,优先保障教育发展需要。建立教师人才储备库,解决教师临时性缺员。按规定审批设立公办幼儿园,足额核定公办幼儿园所需编制。

  二是深化“1+N”多元化教师招聘补充机制,倡导开展面试前置方式招聘,建立健全教师退出机制。

  三是完善符合中小学特点的岗位管理制度,适当提高中小学中级、高级教师岗位比例,在中小学增设正高级教师专业技术岗位

  强化课时量在教师职称评聘和考核评价指标体系中的权重,开展新一轮定工作岗位、定工作量、定工作职责、全员竞聘工作。

  完善政策,全面提高教师地位待遇

  保障教师待遇和权益,增强教师获得感,是这次改革的着力点和落脚点,《实施意见》围绕关系教师切身利益的工资待遇、社会地位等问题,拿出真招实招,提出一系列突破性的政策措施,改革创新教师薪酬制度,努力增强教师职业吸引力,让广大教师在岗位上有幸福感、事业上有成就感、社会上有荣誉感,教师成为让人羡慕的职业。

  一是完善教师待遇保障机制。确保中小学教师平均工资收入水平不低于或高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收入水平。班主任津贴按照人均每月800元至1000元予以保障。建立绩效工资增量机制,开展中小学教职工薪酬制度改革试点

  二是着力提高乡村教师待遇。提高乡村教师乡镇工作补贴标准,支教教师补贴每人每月提高200元。在评选名师、名校长、特级教师工作中,对乡村学校实行计划单列。加强乡村教师培训力度,全面开展乡村教师轮训工作。

  三是营造尊师重教的社会氛围。加大教师表彰奖励力度,完善教师综合荣誉、学术称号、职业礼遇三个方面的荣誉体系。大力宣传教师中的“时代楷模”和“最美教师”。

  狠抓落实,确保政策举措落地见效

  政策有了,关键是要落实到位。《实施意见》从组织保障和经费保障两个方面,把责任落实好,把资金保障好,密切跟踪问效,确保各项政策措施不折不扣落实到位。

  一是各级党委和政府实行一把手负责制,党委常委会每年至少研究一次教师队伍建设工作。建立教师工作联席会议制度,解决教师队伍建设重大问题。将教师队伍建设列入督查督导工作重点内容,作为党政领导班子和有关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奖惩任免的重要参考。

  二是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加大教育投入力度,将教师队伍建设作为教育投入重点予以优先保障,确保财政一般预算教育支出逐年只增不减,确保按在校生人数平均的一般预算教育支出逐年只增不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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