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份李沧区七部门联合治理校外培训机构简报
李沧教育 2019-12-14 11:20

  温馨提示:在给孩子选择校外培训机构时,一定要查看其是否具有两证:

  1.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

  2.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营利性培训机构应具有“营业执照”)

  为进一步巩固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成果,营造良好的教育氛围,根据工作安排,12月11日,区教体局、民政局、人社局、市场监管局、综合行政执法局、公安李沧分局、消防大队再次联合开展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联合行动。本次检查机构5家,具体情况如下:

  

  举报电话:677072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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