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将于2019年12月21日(周六)至22日(周日)进行。本次青岛市招生考试院报考点(3702)设市南、市北、李沧、崂山4个考区,37个考点,1037个考场。
特别提示:本次考试实施考点封闭区和考场两次安检制度。各考点将在考场建筑物外设置考试封闭区,并在封闭区入口处实施首次安全检查,严禁考生携带各种非考试物品进入考试封闭区。
一、考试时间及科目
二、提前熟悉考点做好考试准备
考生可在12月20日(周五)下午16∶00-17∶00持准考证到所在考点周围熟悉环境,了解考试相关要求,为保证考试安全考生只可在考点指定区域内查看相关信息和宣传材料,不得进入考点,以免影响正常的教学秩序。
考试期间适逢寒冬季节,请考生关注天气变化,及时增添衣物、注意保暖,尽早了解考点周边交通情况,合理安排前往考点的时间,避免因天气和交通原因造成误考。
三、考点封闭区和二次安检要求
严禁考生携带手机等各种无线通讯工具、书包、书本、手表、电子存储记忆录放设备、发送接收设备以及涂改液、修正带等物品进入封闭区。请考生将携带的非考试物品自行在考试封闭区外妥善安排。因违反规定造成个人不能参加考试或物品丢失,后果由考生自负。
四、切实提高法律意识,遵规守纪,诚信应考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一是将组织作弊、买卖作弊设备、买卖考题、替考等作弊以及帮助作弊行为纳入刑法范畴;二是加重对非法出售、提供或窃取公民个人信息等行为的处罚力度;三是新增对伪造、变造或者盗用他人身份证件等替考行为的处罚措施。四是加大了对非法生产、销售窃听、窃照专用器材等作弊器材的行为的惩处力度。
2.《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中明确规定:考生只要将手机等通讯工具带入考场,无论是否使用或者其中是否有与考试相关内容,认定为考试作弊,其所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各阶段成绩无效。请考生务必认真学习,避免因不了解考试纪律规定给考试带来损失,防止出现违规违纪行为。
3.9月4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发布《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的,以代替考试罪定罪处罚。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严惩考试作弊行为。
4.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发布的《考场规则》对考试注意事项进行了详细规定,考生务必提前学习,认真遵守执行。
5.为确保考风考纪,维护考试公平,各级招考部门加强考试安全保密、确保考风考纪、严查考试舞弊等工作进行了周密部署。考试均安排在国家教育考试标准化考场,所有考点均配备手机屏蔽仪、无线电设备检测设备和金属探测器、身份证识别设备,同时开通电子监控系统、实施动态人脸识别;市无线电管理部门将对考点内及周边进行全方位的监控;检查人员将对各考点进行驻点巡查,严厉查处违纪作弊行为。忠告极个别企图作弊的团伙和个人,勿心存侥幸。
青岛市招生考试院报考点(3702)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点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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