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鲁名师名校长领航工作室管理办法公示 各个主体职责明确
青报教育在线 2020-03-24 17:19

  3月24日,《山东省齐鲁名师名校长领航工作室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在省教育厅官网公示。管理办法对教育行政部门、学校、领航工作室等各个主体的职责与任务进行了明确,并就工作室的考核认定、经费管理制定了实施细则。

  管理办法指出,市级教育行政部门通过双向选择为领航工作室主持人遴选配备5—8名优秀青年教师或校长作为领航工作室成员,其中农村教师或校长占比不低于30%,优先安排山东省乡村优秀青年教师培养奖励计划人选或乡村青年骨干校长。

  管理办法指出,学校要将主持人、成员参加工作室相关业务活动,列入学校工作计划,计入教学工作量,作为绩效工资分配的参考因素。对成绩突出的工作室主持人、成员在年度考核、表彰奖励、职称晋升、绩效考核等方面优先考虑。

  管理办法指出,工作室主持人牵头制定领航工作室三年工作规划,明确细化工作目标、任务计划、研究课题、预期成果、经费预算等。每年开设市级以上示范课、讲座或教育论坛不少于2次;撰写2篇教育教学反思或案例分析并在市域内交流,或在市级及以上刊物上公开发表;每年度组织成员到主持人任职学校或省内外名校跟岗研修不少于5天;到每位领航工作室成员所在学校开展现场指导活动至少1次。

  管理办法指出,工作室成员要积极参与工作室课题研究,形成一定数量的具有指导意义和推广价值的科研成果。每年至少开设2次公开讲座或教育论坛,撰写不少于4篇教育教学反思或案例分析并在本区域内交流或公开发表。3年周期内参加跟岗研修不少于15天,扶贫支教不少于2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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