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防网络性侵害,请把这些教给孩子!
光明社教育家 2020-04-28 17:24

  4月26日,五岁女童王小云(化名)的家属反馈,孩子在玩《迷你世界》时,有人教她拍摄和发送隐私照片,并嘱咐“不能告诉妈妈”。家属之所以发现,是正好看见了王小云在家中脱下衣服,对着移动设备拍照。

  这款针对青少年和儿童的沙盒游戏,官方宣称有“上亿青少年用户”。这么多未成年人用户,却出现色情诱导的内容。

  互联网时代,不法分子借助网络社交平台有了更多接触、诱骗未成年人的机会,以未成年人为对象的性侵害在网络深处滋生蔓延。继韩国“N号房”事件之后,中国版“N号房”也浮出水面,非法色情网站之多、以未成年人为对象的色情制品之繁,令人触目惊心。这不仅会给未成年人的身体造成直接伤害,更令人担忧的是,被伤害的阴影往往会影响孩子一生。

  愤怒之余,我们理应静下心去反思:如何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怎样避免社交网络引发的未成年人性侵案件?面对线上引诱和性侵,未成年人自身、父母、学校、网络平台等,分别应该做些什么?

  网络性侵儿童案件频曝

  随着儿童“触网”呈现明显的低龄化趋势,网络为人们带来便利的同时也成了滋生罪恶的土壤,为不法分子侵害儿童提供了可乘之机。通过盘点近年爆出的网络性侵儿童案件可发现,互联网暗藏着儿童可能面临的多种形式的性威胁,必须予以重视和警惕。

  线上引诱欺骗

  线上引诱欺骗一类主要以拍摄教育片、招募选拔童星、游戏充值、网贷、发红包等幌子,诱骗儿童上传私密照片或影像、对受害儿童进行色情视频拍摄以及实施其他性侵害。

  2020年,苏州市吴江区人民检察院办理两起案件:两名犯罪嫌疑人添加幼女为QQ好友,以推荐对方拍电影、出道做童星为诱饵,诱骗幼女拍摄发送淫秽视频、裸体照片。两个月内,17名幼女被“隔空”猥亵。

  2017年,郑州市公安局二里岗分局查处一起案件:2011年至2017年8月,吴某升等4名涉案人,以拍摄儿童教育片为由,先后蒙骗一百余名未成年人拍摄不雅视频,上传至其开设的“西边的风”网站,以会员的形式销售。

  线上威胁恐吓

  线上威胁恐吓类案件中的被害儿童大多涉世未深,容易上当受骗,反抗能力较弱,不法分子主要通过言语胁迫、恐吓等强制性手段逼迫儿童观看色情视频、发送裸照、视频裸聊等。

  武汉市江汉区检察院办理了一起网络猥亵儿童案件:2017年1月,未满14周岁的菲菲通过QQ认识了自称“施文”的骆某,两人成为网友。骆某向菲菲索要生活照,得逞后又开口要“裸照”。感觉受到冒犯,菲菲将其删除。后骆某找到与菲菲同校的网友玲玲,威胁玲玲配合他向菲菲言语施压以逼其就范。与此同时,骆某用自己另一个QQ号化名“史雯”,以同校学姐身份加菲菲为好友,哭诉自己“以前不听施文的话,被他找人侵犯了”。菲菲信以为真,重新加“施文”为好友。

  而后骆某直接威胁其“发裸照”,否则就找人绑架她。害怕不已的菲菲按照骆某的动作要求自拍了数张裸照传过去。之后数周,骆某在QQ上不断用语言骚扰、威胁菲菲,强迫她“出来开房”,否则“就把照片发给老师和同学”。所幸菲菲在学校听了一堂网络安全教育课后,将自己的遭遇告诉了老师。老师了解情况后立即报警并通知了家长。最终骆某被警方抓获。

  线上交往线下性侵

  不法分子借助网络社交平台、网络游戏结识被害儿童,通过交流互动,获取信任,在线下约见过程中对儿童实施侵害。

  2018年,南方某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决一起案件:24岁的李某在QQ上认识了小学五年级的女孩小雨,线下约见后,李某对小雨实施了性侵。

  线下侵害儿童,制作色情作品上传网络

  家长、亲属、老师、邻居等长期或临时监护人,在线下诱骗、强迫儿童拍摄色情视频,再上传至网络社交平台、色情网站,或者对侵害儿童过程进行网络直播,以此牟利。

  2017年,包头市东河区公安部门破获一起案件:马某某寻找涉世未深的男性中学生,通过给受害人充手机话费、发微信红包等诱骗手段,性侵受害人并录制淫秽色情视频在网上出售。

  偷拍偷录、盗用照片上传网络

  在网络上盗用身边未成年人照片,合成、制作淫秽图片,或在线下偷拍偷录未成年人隐私,上传至色情网站、社交平台,进行传播或牟利。

  2020年3月,扬州市江都公安局发布案件通报称,今年2月份以来,该局陆续接到十余名高中女生报警,均称照片被人盗用,并与其他不雅照片拼在一起后发到境外黄色网站。经调查,作案人员为18岁高三学生徐某某。

  陷入网络“软色情”

  “文爱”“磕炮”是近年来出现的主要针对未成年人群体的“网络性引诱”行为,指在社交平台上通过文字、语音等方式进行性挑逗,也被称为新型网络“软色情”。在获取信任,乃至建立情感联系后,未成年人或被诱导分享私密照片、视频,甚或要求线下见面,发生性行为。还有未成年人提供有偿“文爱”“磕炮”。

  2018年3月,一位网名为“豆芽菜黄了”的单亲妈妈,发帖控诉某视频网站上一个15岁的UP主(在网站上传视频的人)“科里斯”引诱自己10岁的女儿“文爱”。同年,一篇名为《你不知道的未成年网络色情,除了“文爱”还有“磕炮”》的文章引发关注。文中指出,“文爱”“磕炮”“磕泡泡”等,在未成年人群体中传播甚广。新京报记者曾就此进行暗访,记者轻易以“14岁女孩”的身份,随机加入了几个“磕炮”群。在群内,除了有人寻找“磕炮对象”外,还有人表示可以提供“有偿磕炮”。其中,能看到不少未成年人的影子。

  面对网络性侵害,青少年需提升自身网络素养

  很多网络犯罪案例的青少年受害者,都对网络虚拟世界抱有不正确的认知。互联网为人们创造了一个真实又虚妄的虚拟世界,很多青少年为逃避现实世界的压力和烦恼,“躲”进网络世界。互联网成了他们发泄郁闷情绪、尝试新奇事物的绝佳去处。他们不能理性看待网络虚拟世界中的信任关系、社交关系和借贷关系,低估了网络虚拟世界的高风险特性,过多地在网络虚拟世界中暴露个人身份信息、生活信息、情感信息、家庭信息等隐私信息,让网络中带着“面具”的犯罪分子有机可乘,最终成为网络犯罪案件中的受害者。青少年正处于人格形成的关键时期,此时受到的创伤往往会造成终生伤害。

  广大青少年从主观上端正对互联网的认知,从行为上践行健康、安全用网准则,才能在网络世界为自己备好“保护伞”。

  青少年应当自觉学习,正确理解网络世界的两面性,提高对网络功能的认识,培养网络自控力,自觉抵制诱惑,养成良好的网络使用习惯。

  青少年在遇到网络欺诈、网络暴力以及网络“性勒索”等网络违法行为时,不要紧张、害怕,要善于寻求帮助,请求具有判断能力的成年人或者专业机构出面处理,如第一时间告诉家长、学校、相关政府机构或可靠的社会帮扶组织。切莫因为羞耻或害怕而私自处理,甚至妥协让步,让犯罪者得逞,这样会让自己受到更大的伤害。

  面对网络性侵害,家长应该开展赋权型性教育

  预防网络性侵犯,家长应该开展赋权型性教育。

  遭遇网络性侵害后,有些儿童耻于或不敢向父母开口求援。性教育缺失或许是一方面,但更值得商榷的是性教育的理念与方式方法。

  其实中国家庭从来不缺少性教育,但所谓的性教育,更多是“规训”,就是告诉孩子这个可以做、那个不可以做,这个好、那个坏。这个过程,是父母把自己的价值观强加给孩子的过程,或者说是简单的“告知”过程。如果孩子不按父母的要求做,即不守规矩,甚至是“坏孩子”,这就是“规训”式的教育方法。相比于“规训”,互联网时代的家庭性教育更需要“赋权”。

  我们以预防网络性侵犯为例,看看规训与赋权的区别。

  当父母担心孩子接触网络色情、受到网络性侵时,规训的做法是:不许孩子上网,没收手机。结果是:亲子冲突加剧,孩子自购手机,偷偷上网。

  赋权的做法是:和孩子一起讨论网络安全相关问题,一起讨论上网的得与失,以及如何更好地利用网络的优点、避免或减少网络带来的危害。结果是:孩子并不害怕家长,家长是安全的港湾,他们才可以在遇到这样的事件时来和家长分享,寻求帮助。

  如果孩子已经看了网络色情信息,规训的做法是:父母大惊失色,大声呵斥,或感到无助,总之立即禁止。

  赋权的做法则是:和孩子们讨论网络色情信息是什么,背景是什么,意义是什么,将可能带给我们什么;更为赋权的方法是:在孩子还没有接触到网络色情信息之前,就主动和他们讨论这些话题。

  遇到类似韩国“N号房”事件,规训的做法是:你可不许这样;赋权的做法是:和孩子一起分享“N号房”事件是怎么回事,和孩子一起讨论当事人为什么会涉及其中,讨论如果自己遇到这种情况会怎么办。

  如果孩子已经涉足了网络色情,比如自拍了裸体视频等,规训的做法是:对孩子进行惩罚与训斥——这会将孩子推向进一步的叛逆,甚至人生自此改变,导致父母不希望看到的结果;

  赋权的做法是:认识到孩子的做法是成年人缺少足够引导的结果,是缺乏性教育的结果,从而平等尊重地和他讨论,他从这些做法中能得到什么,包括尊重他认为是积极的、愉悦的感受,但同时分享可能造成的消极、伤害的后果,规避或替换的方法,以及转变或放弃的途径,从而使孩子在自我觉悟的前提下重新做选择。

  简言之,父母要做的,是促进孩子能力的提升,使他有能力更早、更好地独自面对生活的种种议题和挑战,而不是用规训的方法——这表面上是保护,实际上却剥夺了孩子成长的机会,使他们面对风险时更加无助与无力。

  此外,家长要多与孩子进行心灵的交流与沟通,关心孩子的成长,为孩子的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的家庭环境。同时家长也要为孩子做表率,不断提升自身的网络素养、学习互联网知识,跨越与孩子间的“数字鸿沟”,这样才能和孩子进行有效的沟通互动、对孩子的网络行为进行恰当监管。

  “发生在网络平台的性侵,即便家长就住在孩子隔壁,可能也没有办法及时发现。”2019年未成年人网络保护研讨会上,公益组织“女童保护”基金负责人发出的警告言犹在耳。

  互联网时代,未成年人要学会对网络性侵害说“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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