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4日,记者从省教育厅了解到,15所学校作为第三批试点高职院校,开展学分制管理试点工作。省教育厅将对各校学分制管理试点工作全程跟踪、动态管理,并于一年后对试点情况进行检查验收,验收不合格的,取消学分制管理试点资格。
第三批学分制管理试点高职院校名单
淄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潍坊工程职业学院、潍坊护理职业学院、菏泽职业学院、山东旅游职业学院、烟台职业学院、枣庄职业学院、山东信息职业技术学院、济南护理职业学院、山东传媒职业学院、枣庄科技职业学院、临沂科技职业学院、山东海事职业学院、山东理工职业学院、山东司法警官职业学院。
来源:大众报业·半岛新闻 半岛全媒体记者刘金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