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南区2021年普通高考(含春季)社会考生体检公告
一、体检范围:
凡报名参加2021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含春季和夏季)的所有考生均须参加体检,并根据体检项目按相关规定交纳体检费。体检工作开始之前已被高职(专科)单招和综合评价招生录取的考生必须参加体检,不参加体检者将会影响其录取信息报送和学籍注册。
填报军事、公安、武警等高校志愿的考生还须参加由省军区、省公安厅组织的军检、面试或体能测试。
二、体检时间:
2021年4月10日(周六)上午(7:30-11:00)。
三、体检地点:
市南区人民医院(广州路29号)
四、体检主要检查项目:
眼科,包括视力、色觉、眼病;内科,包括既往病史、血压、发育情况、心脏及血管、呼吸系统、神经系统、腹部脏器等;外科,包括身高、体重、皮肤、面部、颈部、脊柱、四肢、关节等;耳鼻喉科,包括听力、嗅觉、口吃、耳鼻咽喉等;胸部透视;肝功能检查(不包括乙型肝炎表面抗原)。
五、体检标准:
体检标准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和《教育部高校学生司关于明确慢性肝炎病人并且肝功能不正常的具体判定标准的函》(教学司函〔2010〕22号)中的要求执行。
六、体检注意事项:
1.请考生携带二代身份证按规定时间到达体检医院,由导医集合带入侯检室。考生要听从工作人员安排引导,遵守纪律、尊重医生,不得大声喧哗,吵闹,防止意外事故的发生,保证体检工作安全进行。排队候检的考生要保持一定距离,避免人群聚集。
2.考生自己准备签字笔,现场要填写化验单,提前记好自己的考生号(2137开头)。
3.体检站封闭管理,与体检无关的人员不得进入,家长及陪同人员不得进入体检站。
4.提前准备好体检费53元,现场交付医院(微信、支付宝、现金均可)。
5.考生体检前应避免饮酒、进食过于油腻的食物,避免做剧烈运动;保证足够的睡眠,否则可能影响体检结果。
6.体检时,衣着尽量宽松,以便穿脱。勿带贵重物品,以免丢失。体检时应放松心情,防止由于紧张、担心而引起血压升高,心率过快等现象的发生。
7.体检考生当日早晨空腹,采血时间早上7:30-10:00。下午不安排体检。
8.抽血后需在针孔处按压3-5分钟进行止血,注意不要揉,以免造成皮下血肿。胸透时胸透室一次只能进一人。眼科视力检查时,请考生提前摘掉隐形眼镜。
9、请考生提前了解自己的眼睛度数、既往病史(主要指重要脏器病史),如有既往病史或做过手术的考生,体检时要提供当时的病例原件,以便体检大夫了解情况。
10、轻度色觉异常(色弱)、色觉异常II度(色盲)等疾病不是通过锻炼和治疗能够改变的。填报志愿时避开限报的专业,以免高校退档,影响录取。
11.体检完毕后,一定要到主检处进行审核,经审核无漏项并确认后方可离开体检中心。
12.在体检过程中,有数位医务人员为您服务,有事请与现场医务人员联系。
13.体检结束后,考生于4月15日(周四)持《报名信息确认单及专业测试报考证》到市南区教育和体育局招生考试中心(市南区观海一路27号)领取《体检结论告知书》,同时查看《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高考填报志愿时应避开受限专业。
14.考生如对体检结论有异议,须在4月15日、16日向市南区教育和体育局招生考试中心提出复检申请,考生携带复检申请及身份证到市南区人民医院进行复检。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若考生对复检结果仍有异议,须于4月16日向市南区教育和体育局招生考试中心提出终检申请,并填写《青岛市2020年高考申请体检终检考生信息表》,由市招考院委托终检医院于4月19日前进行终检,体检结论以终检结果为准。
15.考生若放弃体检,按要求要写出书面材料,4月15日前(工作日)交到市南区教育和体育局招生考试中心。
16.体检期间请考生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提前申请好健康通行码,体检时规范佩戴口罩,以便考生顺利进入医院。配合医院做好出示健康码、登记、测体温、扫描二维码等防疫工作。
17.随身携带好湿巾纸巾,做好随时消毒,尽量减少碰触物品,体检结束后迅速离开体检医院,不要在医院逗留。
七、关于社会考生中学档案:
考生录取后,本人持身份证、准考证、录取通知书,携带中学档案到市南区教育和体育局招生考试中心装袋、封口、盖章后报到时交录取大学。非本人办理时,还须出示办理人的身份证。中学档案由考生毕业中学组建。
未尽事宜请打电话咨询。咨询电话:82867969。
市南区教育和体育局招生考试中心
2021年3月30日
市北区2021年普通高考(含春季)社会考生体检工作通知
一、体检时间及场所:
体检时间:4月11日8:00—15:00
第一批次(报名序号001-200):上午8:00集合
第二批次(报名序号201-400):下午13:00集合
由于市北区社会考生人数较多,因此体检分为上下午两部分进行,请考生核对手中的《山东省2021年普通高校招生春/夏季报名信息确认单及专业测试报考证》,以右下角的报名序号划分批次(No.0203000***)。
体检地点:青岛市中心医院(青岛市市北区四流南路127号青岛市中心医院8号楼一楼健康管理中心)
二、体检范围:
根据《山东省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山东省2021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的通知》(鲁招考委办〔2021〕1号)要求,凡报名参加2021年普通高等学校(以下简称高校)招生考试(含春季和夏季)的所有考生均须参加体检,并根据体检项目按相关规定交纳体检费。体检工作开始之前已被高职(专科)单招和综合评价招生录取的考生必须参加体检,不参加体检者将会影响其录取信息报送和学籍注册。
填报军事、公安、武警等高校志愿的考生还须参加由省军区、省公安厅组织的军检、面试或体能测试。
三、体检主要检查项目:
眼科,包括视力、色觉、眼病;内科,包括既往病史、血压、发育情况、心脏及血管、呼吸系统、神经系统、腹部脏器等;外科,包括身高、体重、皮肤、面部、颈部、脊柱、四肢、关节等;耳鼻喉科,包括听力、嗅觉、口吃、耳鼻咽喉等;胸部透视;肝功能检查(不包括乙型肝炎表面抗原)。
四、体检标准:
体检标准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和《教育部高校学生司关于明确慢性肝炎病人并且肝功能不正常的具体判定标准的函》(教学司函〔2010〕22号)中的要求执行。
上述文件对高考体检标准和具体要求进行了说明,明确了录取受限专业,对不宜就读专业提出了指导性建议,便于考生填报志愿和高校录取。
五、体检要求:
1.请考生携带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山东省2021年普通高校招生夏/春季高考信息确认单》,按规定时间到达体检医院参加体检,考生要听从医生安排引导,遵守纪律、尊重医生,不得大声喧哗,排队候检的考生要保持一定距离,避免人群聚集。
2.请考生提前申请好健康通行码,规范佩戴口罩,配合医院做好出示健康码、登记、测体温、扫描二维码等防疫工作,以便考生顺利进入医院。
3.体检站封闭管理,与体检无关的人员不得进入。家长及陪同人员不得进入体检站。
4.上午体检的考生早晨空腹采血,下午体检的考生中午空腹采血。考生体检前应避免饮酒、进食过于油腻的食物,避免做剧烈运动;保证足够的睡眠,;尽量不要服用药物、保健品,因为它们可能引起转氨酶增高等症状,影响体检结果。
5.体检时衣着尽量宽松,以便穿脱。不能佩戴金属饰品,如项链、玉坠等,外衣不能带金属、亮片等饰品。女同学不要穿带金属及金属挂钩的内衣。勿带贵重物品,以免丢失;要克服紧张心理,防止由于紧张、担心而引起的血压升高、心率过速等现象的发生。不可带隐形眼镜,不能穿高跟鞋。
6.请考生提前了解自己的眼睛度数,携带既往病史病例复印件(主要指重要脏器病史,尤其是先心术后、肺结核愈后、甲亢愈后),以便体检大夫了解情况。
7.轻度色觉异常(色弱)、色觉异常II度(色盲)等疾病不是通过锻炼和治疗能够改变的。有此类情况的考生也不必烦恼。填报志愿时避开限报的专业,选择适合自己的专业,这样既能够保证正常学习,又能够避免毕业后选择工作的麻烦。
8.体检结束后,考生或家长于4月15日(周四)凭确认单或考生身份证原件到市北区招考中心(市北区洮南路93号)领取《体检结论告知书》。
9.考生如对体检结论有异议,须在4月16日11:00前向区招考中心提出书面复检申请,全区统一安排考生进行复检。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10.考生要自觉做到文明守纪。要尊重体检医生和工作人员,主动配合体检医生进行检查;要服从体检医生的指挥,遵守体检纪律,维护体检秩序,不要在体检场所大声喧哗、吵闹,防止意外事故的发生,保证体检工作安全进行。
青岛市市北区招生考试中心
2021年3月30日
来源:青岛市招生考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