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9 陈敏 敬业奉献
爱青岛 2019-01-11 17:27

  人物简介:

  陈敏,女,中共党员,胶州市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副庭长。

  事迹概述:

  33年的司法坚守,12000多个日夜的坚持,陈敏始终秉持“不忘初心、扎根基层”,用一个个公正的判决,一次次温情的调解,一次次当事人的满意,踏踏实实,任劳任怨,尽心竭力克难案,一心为民促和谐,共审理1000余件刑事案件,无一错案、无一矛盾激化案件、无一发回重审案件,即使母亲病重急需回家照顾,也未耽误工作。多次被评为胶州市人民法院办案能手,树立了人民法官的良好形象。

  事迹正文:

  1985年,陈敏进入到胶州市法人民院工作,她怀着对法律的敬畏和对审判的热爱,33年如一日,踏踏实实,任劳任怨,尽心竭力克难案,一心为民促和谐,共审理1000余件刑事案件,无一错案、无一矛盾激化案件、无一发回重审案件,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陈敏一直在胶州市人民法院审判的一线阵地,其所审理的案件都是与老百姓的人身、家庭、财产利益密切相关的各类刑事案件。工作中,她始终恪守法官职业道德,清正廉洁,坚持践行“公正司法、一心为民”的司法宗旨,真正把信任、责任、奉献作为自己的座右铭,以“公心”审理每一起案件,以“诚心”对待每一位当事人,以“热心”帮助需要帮助的当事人,以“耐心”消除当事人的思想顾虑。在情与法之间,她执着地坚守着一名人民法官的职业道德。在办理每一起案件的过程中,她切实把当事人当作平等的诉讼主体来对待,全心全意追求程序和实体公正、规范,以诚待人,以法育人,做到既依法办案又以理服人,较好的化解当事人之间的恩怨,使当事人能够带怨而来,释怨而归。特别是在审理刑事附带民事案件时,能够区别不同案件,找准调解不同方向,有针对性的开展调解工作,有效的化解矛盾纠纷。

  2017年,陈敏在办理的郭某某故意伤害一案,被告人郭某与受害人刘某某系邻居关系,因刘某某家排放的污水流经郭某某家院墙西侧,双方因此多次发生争执,郭某某用砖头将刘某某头部打伤。经鉴定,刘某某的损伤程度为轻伤一级。在询问受害人刘某某是否提起附带民事诉讼时,刘某某怨气很大,表示不接受民事调解,要求法院依法判决。如果判决处理,被告人将面临失去自由的监狱生活,受害人将得不到民事赔偿,邻里关系更加恶化。为处理好该案件,陈敏法官亲临现场,找到村干部协调如何解决两家的矛盾,找受害人谈心,在村干部的帮助下,受害人刘某某埋设管道将排放的污水流入村污水管道内。再次联系双方当事人时,从法理和人情两个方面劝慰双方当事人,对他们进行了耐心细致的法律宣传和说服教育,晓之以理,动之以情,稳定了受害人的情绪,受害人刘某某终于同意调解处理,并接受了被告人郭某某的赔偿,同时出具谅解书,要求法院对被告人郭某某从轻处罚,判处缓刑。该案的调解处理,化解了当事人的敌对情绪,保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又维护了社会的安定,实现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双赢,同时增强了当事人对法官裁决的认同和信任,提高司法的权威和公信力,减少了当事人的上诉和申诉,让老百姓真切感受到法院就是百姓说理的地方。维护了法律的尊严,赢得了当事人的信赖。

  工作中,她严格要求自己,立足本职工作,爱岗敬业。生活中,她你每时每刻提醒自己,人生在世要懂得感恩,多多与人为善,常怀感恩之心,百善孝为先,这些优良的传承更是深深的刻在了陈敏的心里。2016年,患有脑血栓的母亲,突然感到身体不适,陈敏带着母亲四处求医,母亲最终被确诊为尿毒症,父亲去世的早,她和母亲感情特别好,这突如其来的变故无异于晴天霹雳,让家中乱成一团。陈敏白天在单位工作,晚上回家搜集相关资料,请教医生朋友,一边学习更多相关医学知识,利用学习的知识开导母亲,让她了解自己病情进展情况,使老人树立起战胜病魔的信心;一边跑青岛、去北京咨询专家,确定医疗方案,在她的努力和精心照顾下,母亲得到了及时医治。

  作为基层法院的一名法官,她始终恪守着审判人员的职业道德,牢记审判人员的各项纪律,她用精通的业务知识纠正检察机关错误定性案件多起,经她审理的案件没有上访缠诉,社会效果较好。她一直兢兢业业,默默无闻的履行着一个法官的神圣职责,以出色的工作,展现一个新时期女法官所独有的魅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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