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强险”保单不用贴?你想知道的答案在这
光明网 2019-01-19 08:03

  为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入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的指导意见》,进一步深化公安交通管理“放管服”改革,山东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与山东省保险行业协会加强协作,建立信息共享机制,搭建交通管理业务与保险监管业务的信息共享平台,建立完善电子保单制度,全面推行保险凭证电子化。自2018年9月1日起,山东省正式启用机动车交强险电子保单。

  交强险电子保单包括电子保单(含车船税纳税信息)及电子交强险标志,范围目前涵盖山东省投保交强险的客车、轿车、货车、特种车、摩托车及其他机动车(不包括拖拉机)。

  山东省内保险公司在销售交强险和商业车险时制作电子保单,交强险电子保单的内容与纸质交强险保单保持一致。

  保险公司采取短信、微信、手机APP或其它方式向车辆所有人推送承保信息,并为车主提供电子保单、电子交强险标志的查询及下载服务。

  电子保单推行后,省内办理交管业务时当事人无需提供纸质交强险保险凭证。

  在交通管理执勤执法中,通过实时查询比对车辆交强险信息进行确认,对已经投保交强险的,不予处罚和扣留车辆;

  在办理机动车登记注册和检验时,通过综合平台核查车辆交强险信息的,不再要求当事人提交纸质交强险保险凭证;

  交警部门在进行事故处理时,可依据电子保单查询确认相关保险信息。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