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手了!用他人驾照酒驾被查 签自个儿名露马脚
齐鲁晚报 2019-01-30 08:58

  因为二次酒驾,驾驶证被吊销,即墨一男子日前冒用亲属的驾驶证继续驾车行驶,在第三次酒驾被查时,慌乱中签上了自己的名字,露出马脚。

  1月25日下午,即墨交警鹤山路中队执勤民警在鹤山路设卡对酒驾行为进行重点查处。当天下午约3点半,执勤民警对一辆黑色小型轿车例行检查时,驾驶员身上散发着明显的酒味,经酒精呼气测试,结果为60mg/100ml,属于酒后驾驶。民警在让驾驶员出示有效证件时,驾驶员称忘记带了。民警按照该驾驶员提供的王某厚的身份证号从公安网系统进行查询比对。在等待过程中,戏趣的一幕发生了,因为酒驾并且没有带驾驶证,民警依法开具扣车凭证,当驾驶员在签字的时候却习惯地签了姜某某的名字,又迅速划掉,签上了王某厚的名字,这一细节引起了执勤民警的注意。这时,后台系统将王某厚的照片传了过来,现场对比,该驾驶员和王某厚的照片有些相似,该驾驶员称那是年轻时照的,现在老了。民警又让后台将车主姜某某的照片传过来比对,发现当事人正是姜某某。姜某某见身份识破,只好如实交代,他因2013年和2015年的两次酒驾被吊销驾驶证,当天和家人为母亲庆生,就喝了两瓶啤酒,遇交警被查后,以为用表弟王某厚的信息就糊弄过去了,没想到被民警识破了。

  根据《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姜某某因为吊销驾驶证驾车,属于无证驾驶,且属于第三次酒驾,处姜某某罚款1000元,15日以下行政拘留;因再次酒后驾驶处罚款1000元,10日以下行政拘留,且两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届时,两项违法行为将合并处罚。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