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有人被抓!你的家人可能也在做,这些全是传销!
青岛大众网 2019-02-23 09:37
  不久前,

  央视曾曝光一起传销组织团伙,

  犯罪嫌疑人买下一栋价值千万的别墅,

  专门用来藏匿非法所得,

  在现场查扣的涉案现金高达13亿元。

  场景非常刺激了!

  不曝光,

  你不知道这些非法传销机构

  骗了多少钱!

  最近,

  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也发布了

  一起案例。

  辽宁一女子成为传销组织会员后,

  发展下线达22层,三万多人。

  非法获利155600元。

  听说过“善心汇”吗?

  是披着扶贫名义的传销组织!

  这个平台成立后一直打着慈善的幌子在全国发展会员,300元购买一颗“善种子”成为会员,再以高额静态收益和动态收益为诱饵,引诱会员不断发展下线会员。

  它是如何骗钱的?

  自2016年5月起,张某等人以“扶贫济困、均富共生”构建“新经济生态模式”为名,歪曲国家“精准扶贫”等有关政策,在互联网设立运行“善心汇众扶互生大系统”,以高额回报引诱参与人变相缴纳门槛费,以发展人员的数量、层级作为返利依据,诱使参与人继续发展他人参加“善心汇”组织。

  这个案例,

  还曾经上过央视!

  辽宁省凌海市的陈智华(化名)经人介绍加入到了该组织。2016年6月18日她注册成为会员后,其所在层级为7级。至2017年7月的一年时间,她以互联网、微信等方式推介“善心汇”传销模式,先后在锦州及全国其他地区发展下线达22层,发展人数达37438人,累计赠与(投入资金)3564700元人民币,她个人实际非法获利155600元。

  辽宁省凌海市人民法院一审判处被告人陈智华犯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判处有期徒刑九年。陈智华不服判决上诉,并提出三万多下线不是自己直接发展的。

  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认为——

  上诉人陈智华加入“善心汇”传销组织,组织、领导以推销商品、提供服务等活动为名,要求参加者以缴纳费用或购买商品、服务等方式获得加入资格,并按照一定顺序组成层级,直接或者间接以发展人员数量作为计酬或者返利依据,引诱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骗取财物、扰乱社会经济秩序的传销活动,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应依法惩处。其提出的下线不是自己直接发展的没有证据不予采纳。

  但陈智华在“善心汇”传销组织中非发起人、策划者,仅实施发展下线的行为,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作用,是从犯,依法应当减轻处罚;其经传唤到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是自首,依法可以从轻处罚。鉴于陈智华系初犯,犯罪的主观恶性相对较小,在二审期间能够主动全额缴纳罚金,有悔罪表现,可酌情予以从轻处罚。

  终审判处陈智华犯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五千元。

  血淋淋的事实告诉大家,

  非法传销这类事件,

  只要你沾上!发展下线!

  有了非法所得!

  就难逃法律制裁!

  为了避免大家上当受骗,

  小编根据腾讯新闻、微信安全、

  人民网、较真平台等权威内容

  归纳发布以下涉及传销名单,

  大家都警惕起来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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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此外

  人民日报近日发布

  这些组织有风险,要警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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