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委决定:孙爱军同志任聊城市委书记
爱青岛 2019-02-27 17:09

  日前,省委决定:孙爱军同志任中共聊城市委委员、常委、书记,不再担任中共菏泽市委书记、常委、委员职务。

  孙爱军简历:

  孙爱军,男,汉族,1972年3月生,山东省平度市人。1993年5月入党,2000年12月参加工作。清华大学经济管理学院企业管理专业毕业,研究生学历。管理学博士。

  1990.09清华大学汽车工程系汽车工程专业学习

  1995.09清华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工业外贸专业硕士研究生

  1997.01清华大学经济管理学院企业管理专业博士研究生(其间:1998.05-2000.12清华大学团委副书记;1999.01-1999.12在美国杜兰[Tulane]大学工商管理专业学习,获MBA学位)

  2000.12清华大学讲师、校团委副书记(副处级)

  2001.03山东省委办公厅助理调研员

  2001.11山东省委办公厅助理调研员,挂职任烟台市市长助理

  2001.12山东省委办公厅调研员,挂职任烟台市市长助理

  2002.09团山东省委副书记(其间:2004.09-2004.11在山东省委党校第20期市厅班学习)

  2008.02团山东省委副书记,山东省青年管理干部学院党委书记(其间:2009.03-2009.07在中央党校第26期中青年干部培训一班学习)

  2010.05团山东省委副书记,山东青年政治学院党委书记

  2010.12菏泽市委副书记(正厅级)

  2011.12菏泽市委副书记(正厅级),市政府副市长、代理市长、党组书记

  2012.02菏泽市委副书记,市政府市长

  2015.01菏泽市委书记

  2015.02菏泽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

  十一届省人大代表。

  (人民网资料截至2015年2月)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