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能闹!携带5升酒精乘公交,被一车人“轰”了下去
半岛+ 2019-04-11 15:27

  大多数市民都知道,乘坐公交车等公共交通工具时,严禁携带易燃易爆物品。然而4月8日晚上,青岛公交市北巴士367路公交车上,一名女乘客就携带一桶5升装的酒精,试图蒙混着乘车。幸好公交司机及时发现并劝阻,最终这名女乘客自行离开了公交车。

  车载监控显示,8日晚上10时许,367驾驶员迟野磊驾驶公交车由湖北路返回南丰路。车行至水清沟车站时,一名30岁左右头戴鸭舌帽的女乘客,提着一桶液体上了车。迟野磊立即警觉起来,按照规定询问其桶内是什么液体。女乘客称只是普通的水,但驾驶员一再坚持要按照规定进行检查,女乘客极其不耐烦的将桶递给迟野磊。经过检查,桶内液体为酒精,属于易燃易爆物品,不可以携带乘车。于是迟野磊耐心的向其解释乘车规定。但女乘客情绪激动的说:“你不让我上我就投诉你”。

  据迟野磊回忆,女乘客携带酒精乘车的行为,也引发车内其他乘客的强烈不满,大家也纷纷劝说,劝其改乘其他交通工具。女乘客一开始对大家的劝说并不理会,但最终迫于压力,走下了公交车,随即公交车恢复正常运营。

  据青岛公交市北巴士公司相关人员介绍,按照规定,乘坐公交车时,酒精、汽油、柴油等易燃品,烟花爆竹、煤气罐、氧气瓶等易爆品都不允许带上公交。“我们也在车厢中张贴了乘客禁止携带违禁品的告知书,让乘客明白具体哪些物品是违禁品不能带上车。”青岛公交市北巴士第四分公司党支部书记纪爱俐说。

  另据了解,为了最大限度地杜绝安全隐患,公交公司的工作人员也会在乘车人员较多的站点不定时检查也。市民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时,如发现有人携带易燃易爆、腐蚀性危险品以及管制刀具等危险器具上车,应主动报告驾驶员或拨打110报警,共同维护公共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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