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父子车祸遇难!母亲索要冷冻胚胎遭拒,状告医院
东南早报 2019-05-26 18:13

  悲痛

  一场车祸

  丈夫儿子双双离世

  泉州女子郭女士悲痛至极

  作为丈夫仅存的血脉载体

  保存在泉州某医院的冷冻胚胎

  成为郭女士唯一的精神慰藉

  然而

  医院却称要终止胚胎的冷冻保存

  你该由谁处置呢?

  为此

  她一纸诉状

  将医院告到法院索要胚胎

  这起备受的福建首例冷冻胚胎纠纷案

  于5月23日迎来一审宣判

  医院得将两枚胚胎交由郭女士处置

  起诉

  丈夫遇车祸去世

  妻子索要冷冻胚胎遭拒

  2018年4月28日晚上9点30分,泉州市区少林路发生一起惨烈交通事故,一辆疾驰的轿车将一辆正在过马路的电动车撞飞,造成电动车上的父子双双死亡。虽然车祸过去了一年多,但郭女士始终沉浸在悲痛之中。为了保存对丈夫的无限念想,郭女士向医院提出要求:取回保存在医院的两枚胚胎。

  原来,郭女士与丈夫于2003年结婚后,生下了儿子小凯。在国家放开二胎政策后,他们想再生个孩子时,却因各种因素无法生育。2016年3月,他们到医院诊治,经医院建议,决定在医院处采取“试管婴儿”的方式进行治疗。时年4月9日,在与医院签署协议后,郭女士夫妇经医院采取穿刺术、取卵术形成优质胚胎4枚,冷冻保存2枚。

  对于郭女士来讲,这两枚冷冻胚胎,寄托着她对丈夫的无限哀思,也是她的精神慰藉和情感抚慰,更是丈夫的生命延续标志。然而,在向医院提出申请取出胚胎时,医院却提出将要终止胚胎的冷冻保存、并丢弃;她多次与医院协商,请求由她行使冷冻胚胎的处置权,均遭到医院拒绝。

  今年3月份,郭女士一纸诉状将医院起诉到丰泽法院,请求法院判令将胚胎交由她处置。

  争议焦点

  是否违反合同约定

  女方有无胚胎处置权

  今年4月份,丰泽法院开庭审理此案。

  庭审期间,医院表示,郭女士夫妇在胚胎冷冻保存前,已对保存胚胎的处置作出约定,如今郭女士的诉讼请求违反了知情同意书的约定内容。根据郭女士及其丈夫与医院签署的《胚胎冷冻保存知情同意书》的约定,他们双方之一或两个均死亡而没有在遗嘱中留下任何涉及他胚胎的意见,允许生殖医学中心终止胚胎的冷冻保存。

  医院还称,郭女士请求对胚胎行使监管权的诉讼请求不明确。根据我国目前的法律规定,胚胎并不属于法律意义上的物的特性,目前并没有任何法律关于胚胎的使用、管理的相关规定,郭女士要求对该胚胎行使监管权没有法律依据。

  此外,郭女士请求对胚胎行使监管权及处置权,不符合我国人口和计划生育法律法规,也不符合《人类辅助生殖技术和人类精子库伦理原则》的规定。根据该原则规定,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的实施必须经夫妇双方自愿同意并签署知情同意书,在郭女士丈夫去世的情况下,也不具备实施生殖技术的条件。

  因此,医院认为郭女士请求对胚胎行使监管权及处置权没有依据。

  一审宣判

  医院无权处置胚胎

  得将交由女方处置

  日前,法院经审理认为,该案系医疗服务合同纠纷。鉴于体外胚胎具有发展为生命的潜质,是蕴含人格利益的特殊之物,应当受到特别的尊重与保护,因此权利人所享有的权利也应当受到限制,其行使权利不得违反公共秩序与善良风俗,也不得损害他人利益。

  我国禁止以任何形式买卖、赠送配子、合子、胚胎,但对于夫妇一方死亡,另一方主张对胚胎享有的相关权利,法律并未予以否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的规定,郭女士对该胚胎所享有的合法权益应当受到保护。郭女士作为医疗服务合同的订立者之一,依据合同享有相应权利,系胚胎的权利人。该胚胎携带郭女士夫妇的基因,不论是对亡夫的情感寄托还是出于对自身人格利益的保护,郭女士主张胚胎由其处置,于情于理亦无不当。

  法院还认为,郭女士夫妇在冷冻保存胚胎之时,考虑的是保存胚胎待日后生育子女,一方意外死亡等不幸事件的发生导致的胚胎处置问题是两人难以意料且未加以认真考量的。因此,不能以其丈夫没有留下关于胚胎的处置遗嘱,就视为其放弃。冷冻胚胎保存于其丈夫死亡前,且未出现逾期缴交冷冻保存费的情形,可以推知他生前有留存胚胎的意思表示。在无证据表明他反对郭女士对胚胎进行处置,应当保护生存一方即郭女士对胚胎所享有的权利。因体外胚胎具有人格属性,除非郭女士与丈夫明确表示或以自己的行为表示放弃胚胎,医院无权自行处置诉争胚胎。

  此外,体外胚胎不可分割也无法估价,不具有财产属性,并不属于遗产。丈夫不幸逝世,对郭女士而言,胚胎不仅承载其对丈夫的精神慰藉,也蕴含其自身人格利益,具有人身专属性,非财产利益,无法让与和分割,因此胚胎的权利应当由郭女士一人享有。

  据此,法院一审判决医院应于判决生效之日起15日内将郭女士冷冻保存在医院的2枚胚胎交由郭女士处置。

  法院特别指出:郭女士对胚胎的处置应当遵守法律的规定且不得违反公共秩序与善良风俗。

  相关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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