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聚焦|不该消失的湿地
爱青岛 2019-05-29 19:46

  “草木植成,国之富也”。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强调“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要像保护眼睛一样保护生态环境,像对待生命一样对待生态环境。而在崂山区沙子口街道大河东社区,近百亩湿地近年来被人为填埋,珍贵的自然资源遭到破坏。记者调查发现,对此,当地村民持续多年举报,执法部门也开出罚单,但最关键的生态修复却迟迟未见行动。

  大河东社区居民姜先生:绿水青山没有了,金山银山见不到,这算哪一回事?

  5月22日中午,站在大河东社区南侧、大河东河与登瀛河交汇入海处的这片土堆上,姜先生气愤难耐。今年65岁的他从小生活于此,脚下的土堆北接崂山路,南端向河道延伸,高约5米、占地面积近百亩,中间夹杂着建筑垃圾、生活垃圾,清晰可见。而几年前,这里还没有土堆,只是一大片水草丰美的天然滩涂。

  大河东社区居民姜先生:我们这个地方叫河口,小时候下海也从这里下。(当时)也有鸟,也有些小海螺,也有水草,多漂亮。对气候也好,它湿润。现在这算个什么?一刮风还尘土飞扬。

  生态保护专家告诉记者,这片被居民称为河口的滩涂,从生态特征上判断明显属于湿地。

  中国环境科学学会环境损害鉴定评估专业委员会主任委员高振会:它具备了湿地的功能。从上边看,河里边的淡水是常年有的,生长的一些耐盐植物也能看得出来。现在你看,还有很多鸟在这里嬉戏,应该说这是一个小的湿地。

  记者查阅相关报道发现,这里明确被称做“大河东湿地”,并被誉为富有江南之韵的“世外桃源”,丰富的鸟类资源还吸引了众多观鸟爱好者前来拍摄。然而,就是这样一片风光优美的天然湿地,却在人为破坏中面目全非。周边居民告诉记者,2011年到2017年的六年间,不断有渣土车驶入,倾倒建筑垃圾。

  大河东社区居民朱先生:从公路上能看到,有铁链,铁门锁着,但实际上来车以后直接开开,直接往里倒垃圾。(执法部门)下来一查,可能查到一辆车,然后(剩余)那些车都停了。执法部门走了以后,他们继续往里倒。

  原城管沙子口中队中队长韩志浩:白天是基本就没有(倾倒现象)。(今后)晚上抽调专门的人员,专门针对这个地方夜查,白天专门安排了一个分队,对这个地方进行管理。

  居民持续多年的举报和执法部门承诺的严格管理,都没能遏制住对湿地的蚕食。电子地图显示,2012年,湿地南侧有明显填埋迹象;2013年,填埋区域快速扩大,向河道推进;2015年,规模已是3年前的4倍左右。5月22日,记者通过现场航拍发现,填埋区域面积依然与2015年相当。

  这些建筑垃圾究竟来自哪里呢?一份崂山区城管执法局开具的现场勘验笔录给出了答案。这份日期为2017年9月11日的笔录显示,青岛大河东凯兴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向大河东客服中心东南侧随意倾倒建筑废弃物,倾倒区域正是大河东湿地。工程负责人姜某承认,2013年,受大河东社区委托,凯兴公司承接大河东客服中心建设项目渣土外运工程,随后又在社区委托下,将约4万方渣土倒入“盐碱地”,全程无任何手续。社区主任朱某也承认填埋未经审批,但此举是为改善“盐碱地”土质,使其适合耕种。双方一致认定的“盐碱地”,让社区居民难以认可。

  记者:以前这个地方是盐碱地吗?

  大河东社区居民朱先生:不是。以前在这种地的时候,打的机井排水浇地。

  记者:就是说井里出的是淡水?

  大河东社区居民朱先生:对。

  记者:现在在这片地上种庄稼的话,您觉得能行吗?

  大河东社区居民姜先生:这个不能治了,这肯定不能治了,这个不行了。都是石头砖瓦,上哪儿种?

  和这些显性的“外伤”相比,生态保护专家告诉记者,对环境造成的“内伤”更应引起重视。湿地与森林、海洋并称地球三大生态系统,具有保护生物多样性、改善水质、调节小气候等功能,被称为“地球之肾”,而这些渣土就好比“肾结石”,会削弱大河东湿地的生态功能。

  中国环境科学学会环境损害鉴定评估专业委员会主任委员高振会:淡水海水交界的地方,这样的地方,恰巧就是鱼排卵的时候,在这生小鱼的孵化地,就等于一个天然的育苗池,在这不断地育苗,不断地往海里去输送,如果没有了,这个功能也丧失了;第二,对污染物的消解肯定也不好。

  生活在此的居民感受更为直接。有居民告诉记者,近几年,湿地里的水鸟和鱼类数量明显减少,河道水量也不比从前。

  大河东社区居民朱先生:对村民来说,这是犯罪,不应该这么干!

  2017年底,崂山区城管执法局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依法对凯兴公司和大河东社区分别罚款5万元和3万元。但处罚只是针对随意倾倒建筑垃圾的行为,生态损失如何弥补并未涉及。另外,处罚决定书还限令社区在三十日内清理建筑垃圾,但时隔一年半,记者现场看到的却是,渣土仍然留在原地,只是土堆邻水的南端垒起了一道景观堤坝。多年举报最终只换来8万元罚款,被破坏的生态家园依旧无人问津,这一切让生于斯长于斯的居民难以接受。

  大河东社区居民朱先生:2018年开始把河口那一块绿化了一下,把河沿用石头砌了,据说也花了不少钱。村民一直纳闷,花这么多钱,为什么不把这些垃圾清出去?

  清除垃圾,修复生态,是居民们的要求,也是法律的规定。《青岛市湿地保护条例》规定,对因非法占用、破坏而受损的湿地,按照谁破坏、谁修复的原则,由责任主体自行修复或委托具备能力的第三方进行修复,所需费用由责任主体承担。如此清楚的规定面前,破坏生态的责任由谁来承担?修复生态的行动还要等待多久呢?

  本台短评:破坏生态,不能一罚了之!

  六年时间,水草丰美的湿地沦为建筑垃圾填埋场。虽然执法部门已经开出罚单,责任人也付出了一定代价,但距离生态修复的成本、社区居民恢复绿水青山的要求,都相去甚远。这笔生态欠账到底该如何来补,未来又该如何避免类似问题再发生,值得我们深刻反思。而曾经的湿地还能不能、何时能恢复往昔模样?我们将继续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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