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北区这两处人才公寓将配售!6月27日开始网上报名!
爱青岛 2019-06-20 22:06

小编在青岛市北区政务网了解到

海信绍兴路66号

万科未来城人才公寓

将于6月27日开启二次配售

赶紧来看看你符合条件吗

房源情况

01
房源位置

海信绍兴路66号人才公寓位于青岛市市北区吴兴路157号2号楼,共有房源75套,房屋属性为产权型,建设单位为青岛海安通置业有限公司。

万科未来城人才公寓位于青岛市市北区四流南路66号甲1号楼,共有房源303套,房屋属性为产权型,建设单位为青岛万毅置业有限公司。

02
户型面积

海信绍兴路66号人才公寓单套建筑面积为93.92㎡-132.04㎡,万科未来城人才公寓单套建筑面积为80.36㎡-114.34㎡,户型以现场公示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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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售价格

海信绍兴路66号人才公寓销售均价每平方米11751元,万科未来城人才公寓销售均价每平方米7364元

按照《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青岛市人才公寓建设和使用管理规定的通知》规定,在土地出让前,由国土资源房管部门会同物价等部门,按照同区域商品住房价格至少下浮20%的比例确定),每套房屋单价由开发企业根据楼层、朝向等因素在上下不超过10%的幅度内确定。以限定价格购买的面积,按照不同层次人才应享受的住房建筑面积标准核定,超出部分按照同区域商品住房价格购买。

配售范围

2012年11月6日后(含11月6日),注册在市北区的企业、辖区内的事业单位(含中央、省属单位)和市北区机关引进的,符合《关于实施“青岛英才211计划”加快推进“百万人才集聚行动”的意见》(青办发〔2012〕19号)、《关于印发青岛市人才公寓建设和使用管理规定的通知》(青政发〔2015〕27号)规定的第一至五层次人才

申请条件

本次在配售范围内可申请海信绍兴路66号、万科未来城人才公寓的引进人才,须符合以下条件:

1.在市北区工作且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或聘用)合同(签订合同的单位与实际工作单位一致,机关公务员须在编在岗)。

2.户籍在青岛市或持青岛市有效的《山东省居住证》(办证时间截至2019年5月31日前)。

3.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配偶、未成年子女,下同)在青岛市无自有住房,未享受过福利政策分房(含部队分房);在2019年5月31日前房产转移不满5年的不能申请(含因离婚、继承、出售、赠与、房屋征收以及履行债务等原因的房产转移)。

4.申请人按有关规定由用人单位在市北区正常缴纳社会保险费,其中申请人属于在市北区纳税的驻区事业单位职工的,社会保险费放宽至在市本级正常缴纳(需提供所在单位党组织出具的申请人在市北区工作的证明材料、会议纪要),市区两级缴纳社保时间截至2019年5月31日前。

5.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在青岛市未享受过促进人才引进的购房补助、住房补贴或免收租金人才公寓政策,未参与分配过限价商品房、经济适用房等保障性住房,已享受公共租赁住房、租赁补贴或正在租住公租房、租赁型人才公寓的家庭,若本次获得配售资格的,需放弃公共租赁住房租赁补贴或退出已配租的房屋,已取得保障房准予登记资格证家庭应放弃其登记资格。

6.夫妻双方均符合配售条件的,只能申请购买一套人才公寓住房

申请登记

01
网上报名时间

2019年6月27日至2019年7月26日9:00-17:00(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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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流程

符合本次配售范围及条件且有申购意向的申请人,由用人单位统一收集申请人信息,用人单位专员登陆网站(http://60.209.152.78:27172/),按要求填写单位注册信息,注册账号登录认证后,进入“申报系统”,通过“申请人管理”功能为申请人分配子账号,申请人可通过分配的子账号自行登录“申报系统”,仔细阅读系统提示,严格按照要求填写个人信息。

个人申报信息包括申请人信息和家庭成员信息两部分,其中申请人信息包括基本信息、婚姻状况、就业信息、指标信息、附加信息等,每部分都需按要求逐项填报并上传相关证明材料照片。填报完成后,系统自动初评基础分。申请人确认填报信息无误后,联系用人单位专员登录“在线申报系统”对申请人填报信息进行初审。

03
申请登记需提交的材料

①青岛市市北区海信绍兴路66号、万科未来城人才公寓项目申请表2份(外网自行下载打印);

②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户口簿(或山东省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

申请人为单身的,出具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户口簿(或山东省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由本人出具单身声明1份(外网自行下载打印);

申请人为离婚的,出具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户口簿(或山东省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离婚证原件、离婚协议及复印件2份或法院判决书原件及复印件2份,离婚后未再婚声明1份(外网自行下载打印);

③青岛市房产登记部门出具的住房情况证明1份;

学历、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技能资格等相关证明材料(职称评审表、资格证书、聘书)原件及复印件2份。在外省市取得的职称需经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称确认,高校职称需提供学校聘用文件、聘书等相关证明材料;

⑤申请人与用人单位劳动(或聘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1份(机关公务员提供所在单位党组织出具的在编在岗证明);

⑥申请人需提供《青岛市职工个人参保证明》,登录青岛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信息网(http://www.qdhrss.gov.cn/),自行打印2019年5月在市北区或市本级用人单位正常缴纳社会保险记录1份,其中,市本级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申请人,需提供所在单位党组织出具的申请人在市北区工作的证明材料、会议纪要原件;

⑦青岛市市北区海信绍兴路66号、万科未来城人才公寓申请诚信申报承诺和授权查询书1份(外网自行下载打印);

⑧获奖或荣誉称号原件及复印件2份;

⑨市北区人才公寓工作领导小组要求提交的其他证明材料。

上述所有材料取得时间截至2019年5月31日前,且真实有效。

申请审核

1.用人单位采取审核申请材料、民主评议等方式对申请人资格进行初审,提出初审意见并在单位公示7天无异议后,用人单位专员登录“在线申报系统”统一提交申请,完成网上申报,并于2019年7月8日至2019年8月7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7:00)持单位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辖区内的事业单位也可提供办公场所的产权证明)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1份、申请人材料、《青岛市市北区海信绍兴路66号、万科未来城人才公寓申请汇总表》送至市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公共服务大厅B区(市北区台柳路179号和达中心城B座二楼),申请人和用人单位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2.对于因提报的申请材料缺失、证明材料照片模糊不清等原因导致的申请材料不符合填报要求的申请人,驳回其申请。驳回后,申请人可在申请审核规定期限内修改申请材料再次提报。

资格复审

市北区人才公寓工作领导小组下设海信、万科项目人才公寓配售工作组(以下简称配售工作组),对入围人选的申报材料进行资格复审。经复审,符合申请条件申请人进入评分排序环节,不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取消其申请资格。

评分排序

配售工作组按照《青岛市市北区海信绍兴路66号、万科未来城人才公寓配售评分标准与排序规则》对所有符合条件的申请人进行综合评分排序,按房源数量150%(含50%备选人员)确定拟入围人选。

配售前公示

1.公示。配售工作组在资格复审工作结束后将拟入围人员(含备选人员)名单和评分排序结果在市北区政务网(http://shibei.qingdao.gov.cn/)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

2.公告。经公示无异议的申请人由配售工作组予以登记备案,并于公示期满后第5个工作日在市北政务网进行公告,公告包括正式入围名单(含备选人员)、选房办法等。入围人员于公告指定日期持身份证到指定地点领取《海信绍兴路66号、万科未来城人才公寓项目购买资格通知书》。

公开选房

01
抽签排序

人才层次不同的,按照“高端优先”原则层次高者优先;同一人才层次的,总分高者优先,分值相同的,以到市北区用人单位工作累计缴纳社会保险(在市北区纳税的驻区事业单位放宽到在市本级正常缴纳社会保险)时间长者优先,若仍相同,通过抽签方式确定先后顺序。

02
选房

配售工作组按照备案的入围名单及选房办法组织公开选房,入围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持身份证和《海信绍兴路66号、万科未来城人才公寓项目购买资格通知书》按顺序选房。若委托他人代为选房的,受托人应持公证部门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到场代为选房。

签约备案

1.在规定的时间内,申请人持《海信绍兴路66号、万科未来城人才公寓购房定位通知单》及其他证明材料与青岛海安通置业有限公司、青岛万毅置业有限公司签订购房合同,缴纳房款等费用,办理相关手续期间入围人员不得购买(含网签)其他任何房产,造成的后果自行承担。

2.签约结束后,配售工作组将签约情况报市北区人才公寓工作领导小组备案。

人才公寓的产权和使用管理

1.产权型人才公寓自房地产登记之日起5年内不得上市交易;超过5年但不满10年需上市交易的,上市交易时应当将购房时以限定价格购买的部分面积按照成交价格与购买时限定价格差价的50%,向政府交纳土地收益等价款;超过10年上市交易的,不需补交土地增值等收益。

2.产权型人才公寓在取得完全产权前,购房人不得擅自将所购买的住房出租、出借以及从事居住用途以外的其他活动。对违反上述规定、且在限制上市交易年限之内的,按原价格收回购房人所购买的人才公寓。

3.产权型人才公寓购房人5年内调离本区的,由政府按原价格回购或者安排其他符合条件的人才购买。

4.配售工作结束后,由市北区人才公寓工作领导小组致函青岛市房产交易中心,在房产交易中心系统内跟踪控制房产变化。房屋定期巡查工作由人才公寓管理机构负责。

申请表格及相关材料下载

申请表格及操作指南可在报名网站(http://60.209.152.78:27172/)自行下载。

市北区人才公寓配售工作咨询电话:0532-58771892(上午9:00-11:30,下午13:30-17:00,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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