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城水岸小区人行道变车位 每月100元租给业主
信网 2019-07-03 14:43

  物业“圈地”划车位之后再租给业主使用,按照每个车位每月100元的标准收费,这让位于李沧区台柳路上东城水岸小区的业主苏先生十分不忿,“车位的收益用到了哪儿不知道?”记者走访了解到,东城水岸小区内划车位问题确实非常严重,包括一些绿化带、人行道都已经被划为车位。“划车位的事情每个小区都有,现在车位普遍的都紧张。”记者联系负责东城水岸物业的青岛河东物业有限公司(简称“河东物业”),相关负责人王经理表示,而对于收益问题,他则称都用于了小区的日常维护。

  苏先生告诉记者,东城水岸小区交房于2011年,开发单位为枫林置业有限公司,物业管理公司为河东物业,而他则是在业主手中所购买的二手房。“房子地理位置、规划都不错,但是这个物业是真不行。”苏先生说,在2014年前后,他就因对河东物业的服务不满而搬出了该小区。

  苏先生表示,从他搬至东城水岸伊始,就发现该小区将各种空间划成了车位,还向业主收费开放,并且在小区内的包括电梯、楼体等位置的广告位,河东物业也将其对外进行了出租,“但是这部分费用用在了哪儿,我从来不知道。”

  为了一探究竟,记者走访了东城水岸,发现如同苏先生所说,该小区内的各类空间都被划成了车位,包括人行道、绿化带,甚至包括一些单元门出口处,一些车位的设置明显妨碍单元门的正常通行。

  在河东物业的办公室内记者见到了东城水岸的物业人员,“小区车位这么划是因为业主有需要,收益我们都用到了小区的正常维护。”该工作人员坦言,东城水岸已经划成的车位约有近千个,对业主收费开放,但是这部分收益,包括电梯、楼体内的广告收益,他们都是用于了小区的正常维护,但是对于具体如何使用的、又用了多少,是否有所结余,该工作人员未作答复。

  记者又电话联系到了河东物业的相关负责人王经理,他针对车位问题以及收益问题与河东物业办公室的工作人员答复一致,而对于车位与广告等收益的具体流向,王经理拒绝透露。

  记者了解到,物业管理条例第五十条规定,物业管理区域内按照规划建设的公共建筑和共用设施,不得改变用途。业主依法确需改变公共建筑和共用设施用途的,应当在依法办理有关手续后告知物业服务企业;物业服务企业确需改变公共建筑和共用设施用途的,应当提请业主大会讨论决定同意后,由业主依法办理有关手续。

  关于东城水岸的车位是否是提请业主大会讨论并经同意后才设定的,王经理表示,他们在设置车位时,小区内大部分业主都还未入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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