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外门!青岛一业主楼道内私盖门框,物业、城管都难拆?
爱青岛 2019-08-07 16:59

  日前,记者接到居民李先生(化名)报料称,青岛市开平路30号海情御园6号楼一单元18楼一位住户,占用楼道公共区域,私自搭建门窗框架。

  李先生说,在门框内还有管道井、水表和暖气阀门,这种搭建纱窗的行为既妨碍了公共服务,又存在很大的安全隐患。

 

  记者联系到海情御园物业,物业工作人员表示已经对该住户发送了整改通知书,虽然过了整改公示期,但因为这位业主已经搬走,他们暂时也无法联系到业主。随后,记者联系到开平路街道办城管科,城管科工作人员表示,依照《物业管理条例》规定,应由物业与业主联系拆除。

  只是记者查阅《物业管理条例》发现,其第45条明确规定:对物业管理区域内违反有关治安、环保、物业装饰装修和使用等方面法律、法规规定的行为,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制止,并及时向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报告。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在接到物业服务企业的报告后,应当依法对违法行为予以制止或者依法处理。

      对这拆不掉的“门外门”,爱青岛将继续予以关注。

  爱青岛/青岛网络广播电视台记者 纪礼家 实习生 潘志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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