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建工程中安全防护不到位 中铁十六局被罚1万
信网 2019-08-15 16:19

  近日,记者了解到,因承建工程中部分防护设施未达标,存在安全隐患,中铁十六局集团有限公司被青岛市城乡建设委员会罚款1万元。记者联系到该公司,但该公司人员表示,公司从未收到有关此情况的处罚。

  据了解,青岛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在2019年检查中发现,在中铁十六局集团有限公司所承建的青岛市一工程项目中,脚手架作业层临边安全防护不到位,脚手板未满铺,不牢固,存在安全隐患。

  根据《山东省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第五十条:未按照规定采取维护安全、防范危险、预防火灾等措施的,责令其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青岛市城乡建设委员会于2019年5月24日对中铁十六局集团有限公司作出处罚:罚款1万元。记者联系到该公司,但该公司人员称从未收到有关此情况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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