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文明行为随手拍 恼人的“僵尸车”为何无人清理?
爱青岛 2019-09-02 22:26

  有句话说,行车看风格,停车看素质。如今车辆越来越多,停车资源也是越来越紧张。但就是有一些车主,把公共停车位当成了私家车位,从来不挪开,这就是典型的不文明。

  王女士家住城阳区春城路上,每天上下班,都会骑着电动车在非机动车道行驶,旁边就是交警划定的公共停车泊位,可王女士也注意到车位上停放的一些车辆,长时间没有移动过。根据王女士提供的视频,记者来到了春城路德阳路路口附近。

  记者看到,这五六辆僵尸车,都有车牌,不过有的车辆张贴的检验标志并不全。

  看到眼前这几辆长时间没有移动过的机动车,交警也显得尴尬,从社会道德层面来说,类似常年不开走的车辆占用着公共停车位,确实不文明,可相关的法律法规又没有明确的规定,究竟该如何处置。

  通过查询,五辆车中,有三辆没有进行年审,但都没有超过三年脱审的强制报废条件,郭队长说,他们会电话通知车主,尽快把车挪走。马路上的僵尸车,处置起来尚且如此为难,那停放在小区里的僵尸车,又该由谁来处置呢?

  市民吴先生家住李沧区延寿宫路77号广业小镇北区。小区建成于2005年,环境和硬件设施都不错,唯独这停在消防通道上的三辆僵尸车,成了无法解决的难题。

  物业公司工作人员说,这三辆车是从2013年起就一直停放在此,从来没有挪动过,三辆车的车主也是同一个人,当年人家还是小区的业主,可现在早就搬家了。

  这些车辆长时间占据消防通道,已经违反了相关的法律法规,可却要卡着不脱审三年就不能算是僵尸车的框框,不予清理,这又是什么道理呢?

  李沧交警大队工作人员:我们和街道办事处社区都有联系。俺都下了通知,你们有要求的话,可以跟我们提出来,在小区里面我们没法拖,只有他们提出申请来,我们才能协助他们(清理)。

  玉二社区书记:咱跟交警报了以后,交警过来查了查车牌号,这三辆车都达不到三年。跟他本人协调好了才敢给他动,要不然人家不敢给他动。万一以后出了问题怎么办?

  三辆僵尸车的问题一拖就是四五年,到底是因为法律法规不健全,还是有的部门怕担责迟迟没有行动起来?我国的消防法第六十条规定,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妨碍消防车通行的,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第七十条规定,本法规定的行政处罚,除应当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有关规定决定的外,由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消防救援机构按照各自职权决定,我们也期待有关部门能尽快有所作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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