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判长庭审中怒斥漠视开发商强拆,称锅不是这么背的
南方都市报 2019-10-19 14:11

  日前,一段“审判长怒斥当地政府漠视开发商强拆”的视频在网络热传。“没有任何法律依据,一栋楼就拆了,你们有没有追究他的刑事责任?锅,不是这么背的!”审判长当庭斥责地方政府漠视开发商强拆一栋楼并把居民连夜赶出去的行为。

  据了解,该视频为2019年2月最高人民法院第一巡回法庭的庭审直播,审理的是再审申请人湖南省郴州市北湖区人民政府诉袁作权、黄晓泉房屋行政强制两案,该案未当庭宣判。南都记者了解到,此前袁作权、黄晓泉曾分别诉该政府采取紧急避险措施拆除房屋行为违法,法院判决政府败诉,属行政违法。

  庭审现场,审判长询问湖南省郴州市北湖区人民政府,当地开发商瑞鸿公司的强拆行为没有任何法律依据,是否有追究其刑事责任,点明政府要对辖区的强拆负责,不是与案件“无关”。

  “这都四五年了,没人任何启动(追责)?现在他(瑞鸿公司)出个说明,这个事他背锅就完了?这锅不是这么背的呀!”面对北湖区人民政府提到的瑞鸿公司出具“自认拆迁”证明及拆迁安置补偿合同,审判长回应“有合同也不能拆,他有什么权力拆人家房子?包括政府都没有权力去拆房子,也要申请强制执行。一个公司签完合同,可以把人家一栋楼给拆了吗?还把人连夜赶出去了,老百姓还有一个安全的环境和秩序吗?我们的法律在哪里?”

  南都记者从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到,袁作权、黄晓泉2016年6月分别曾诉郴州市北湖区人民政府采取紧急避险措施拆除房屋行为违法。两案的一审及二审法院均认定,强拆行为是北湖区政府委托郴江街道办所作,判决北湖区政府拆除袁作权、黄晓泉房屋的行政行为违法。

  中国裁判文书网显示,2018年7月12日,黄晓泉向郴州市北湖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赔偿,9月10日北湖区人民政府作出《郴州市北湖区人民政府国家赔偿决定书》,决定支付黄晓泉37万余元赔偿。黄晓泉不服,提起行政赔偿诉讼,要求赔偿1509300元。2019年6月29日,北湖区法院驳回黄晓泉的诉讼请求,维持37万余元的赔偿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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