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度“文明市民”11月月评活动邀你来投票
爱青岛 2019-11-11 09:36

  2019年度“文明市民”11月月评活动于11日8:30-17日24:00开启投票通道。

  >>点击此处参与投票<<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一中、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坚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挖掘和宣传群众身边的先进典型,推动道德模范学习宣传选树常态化,青岛市文明办深入开展“文明市民”月评活动。“文明市民”月评活动,在组织推荐、媒体推荐、社会推荐的基础上产生候选人,欢迎广大市民积极参与投票活动,评出心中的“文明市民”。

  “文明市民”评选标准为: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倡导良好社会风尚,在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建设方面作出表率和榜样,在日常工作、生活和人际交往中,品德高尚、群众公认。

  评选类别分为助人为乐、见义勇为、诚实守信、敬业奉献、孝老爱亲五类。每月“文明市民”候选人经公示投票、征求意见、评委会评审等环节综合评选,产生10名(多人同一事迹的算一名)“文明市民”,类别不限。市文明办将从每月产生的五类“文明市民”中各择优推荐1名上报省文明办参评“山东好人”,获评“山东好人”的由省文明办推荐参评“中国好人”。同时,每月选出的“文明市民”将直接进入年度“感动青岛”道德模范候选名单。

  投票规则:

  1.每月“文明市民”候选人投票时间为当月11日8:30——17日24:00。

  2.评选活动采用青岛文明网网页、文明青岛微信公众号、青岛早报微信公众号、青岛网络广播电视台网页、爱青岛手机客户端进行投票。

  3.投票范围为主办单位公布的候选人,投票时勾选候选人对应的投票框即可。

  4.每个IP地址每24小时最多投票1次,每次投票最少选5人,最多选12人,类别不限,少选或多选均无效。

  5.投票坚持自愿原则,严格遵守投票秩序。对于弄虚作假行为,一经发现,选票一律作废;情节严重的,取消相关候选人评选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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