斑马线前不礼让行人 市南区一名司机被处罚
信网 2019-11-12 15:30

  文明交通是城市形象的名片和标志,斑马线前礼让行人最能体现一名司机的形象和素质,《交通法》中第四十七条明确规定: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时,应当减速行驶;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应当停车让行。机动车行经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时,遇行人横过道路,应当避让。但仍有部分驾驶员未能做到礼让行人。

  11月7日下午4时02分左右,青岛交警市南大队香港西路中队交警在视频巡检中发现,一辆鲁B6Y2**号黑色小型客车从东海路西向东行驶至海信广场附近时,有位行人正在斑马线上通行,但该名驾驶员未及时停车礼让行人,将被受罚款50元,驾驶证记3分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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