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标注能源效率标识 青岛世备电子有限公司被罚款
信网 2019-12-23 16:37

  近日,记者获悉,由于青岛世备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世备电子”)生产并销售的产品未标注能源效率标识,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相关规定,根据该法,黄岛区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对世备电子进行了处罚,责令其立即对列入国家能源效率标识管理产品目录的用能产品标注能源效率标识,在产品包装物上或者说明书中予以说明,并按照规定报国务院市场监督部门和国务院管理节能工作的部门共同授权的机构备案;停止销售未标注能源效率标识的产品,并罚款人民币肆万元整。

  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显示,青岛世备电子有限公司成立于2014年9月18日,经营范围包括生产、批发及进出口:冰箱、冰柜及其核心零部件、蒸发器、冷凝器、钢木家具、传送机、模具;制冷空调设备、食品加工设备、酒店设备、厨房设备制造及技术服务。

  据了解,青岛世备电子有限公司2018年6月1日后生产并销售的自携冷凝机组商用冷柜若干台,均未加贴能源效率标识,涉案产品总货值2136308.2元整。该行为属应当标注能源效率而未标注的违法行为。该公司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七十三条,2019年10月9日,黄岛区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针对其违法事实作出三万以上五万以下的罚款,责令其立即对列入国家能源效率标识管理产品目录的用能产品标注能源效率标识,在产品包装物上或者说明书中予以说明,并按照规定报国务院市场监督部门和国务院管理节能工作的部门共同授权的机构备案;停止销售未标注能源效率标识的产品,并罚款人民币肆万元整。

  记者了解到,《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七十三条:违反本法规定,应当标注能源效率标识而未标注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处三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违反本法规定,未办理能源效率标识备案,或者使用的能源效率标识不符合规定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伪造、冒用能源效率标识或者利用能源效率标识进行虚假宣传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

  为核实此事,记者通过世备电子的对外公示电话进行了解,该公司电话未接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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