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把手指导!1900名垃圾分类指导员已上岗
青岛日报 2019-12-27 08:54

  “我扔的这个是其它垃圾。”“厨余垃圾是放在这里吧?”12月26日早上八点半,记者在崂山区埠东新村小区看到,在早上投递垃圾的高峰时,先后前来投递垃圾的三位居民都已经提前将生活垃圾分类,并准确地投递到相应的垃圾桶中。而投递的垃圾站点旁,有一名身着绿马甲的垃圾分类指导员专门监督、指导居民进行分类。据悉,埠东新村小区垃圾分类指导员已经上岗一个半月,在“手把手”地指导下,该小区半数以上居民已经开始形成垃圾分类的习惯。

  李彩香是埠东新村居民,11月中旬起,她有了一个新的身份——垃圾分类指导员。每天早上6:30至9:30,中午12:30至2:30,晚上18:00至20:30,李彩香都需要在所负责的小区居民楼下的垃圾投递点上,对居民的垃圾进行检查,并指导居民进行分类。“经过一个半月的实践,现在居民的分类情况明显好了,大部分能够按照要求进行分类,偶尔扔错了,我们也会提醒他们,并帮着把分错的垃圾重新分类投递出来。”李彩香告诉记者。

  采访过程中,记者遇到了下楼扔垃圾的居民李女士,她告诉记者,此前社区专门派人入户,告知居民如何实行垃圾分类,垃圾分类指导员上岗之后,大多数邻居都能做到垃圾分类。“其实垃圾分类并不是一件太难的事,本来我们家也是把纸壳等可回收垃圾单独捡出来,把厨余垃圾单独放在一个袋子里,现在就是注意把一些有害垃圾单独收集,对我们家的影响不是很大。”李女士说。

  “由于对垃圾分类指导员有一定的补助,10月份我们开始招募垃圾分类指导员时,有不少居民报名,但是真正上岗之后,部分人觉得这个守着垃圾桶的工作有点脏,就望而却步了。”小埠东社区支部委员王立山告诉记者,埠东新村小区共5个楼座、726户居民,他们在每个楼座下都安排一名垃圾分类指导员,手把手教居民进行分类,与此同时,为了提高居民主动分类的积极性,社区还自己出资购买肥皂、洗衣液等“小礼品”,只要垃圾分类做得好的居民,都可以领取。“有时候我们一天能有30多户居民获得小奖励。每个季度,我们都将评选出‘垃圾分类之星’,奖励花生油等礼品,下一步,我们打算把垃圾分类写入村规民约当中。”

  崂山金家岭街道环卫绿化中心工作人员林振璐告诉记者,按照市区两级部门要求,金家岭街道制定了青岛市首个街道层面的居民小区垃圾分类管理办法,明确物业服务企业是负责居民小区生活垃圾分类等综合管理工作的主体,要求原则上按照130户设置1名垃圾分类督导员,同时设立生活垃圾分类等综合管理奖补资金,制定考核细则,月月对物业服务企业进行考核,每月考核得分在及格线以下的,不给予当月奖补资金。

  年度评价为优秀的物业服务企业,优先列入街道筹备的优秀物业服务企业库和推荐给各小区作为备选企业,评价为不合格的物业服务企业,街道将向区行业主管部门提出建议,根据相关规定纳入物业服务信用不良企业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同时该企业法人代表及合伙出资人所属的物业服务企业,不得在金家岭街道范围内从事此类服务。

  “对于无物业小区,街道招标购买了两家企业服务,按照同等标准对这些小区配备分类指导员等队伍,对这两家企业也实行同等考核。”林振璐介绍。

  崂山区垃圾分类办工作人员孙良告诉记者,在前端分类投放阶段,崂山区已经全面建立起“三员一办”工作体系,即每个居民聚集区设立垃圾分类督导员(指导员)、专员、检查员和设立垃圾分类工作办公室,其中城市社区和农村社区全部垃圾分类督导员的数量已经超过1900名。为了调动督导员的积极性,切实保证居民垃圾分类的准确率,崂山区建立垃圾分类监督检查和工作考核机制,设立专项奖补资金,采取第三方考评与专业考评相结合的方式,对各街道、各单位部门垃圾分类工作推进情况、分类区域的达标情况进行督促检查,考核结果与奖补资金挂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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