废弃口罩咋处理?青岛发出的这个紧急通知说明白了!
青岛日报 2020-02-06 14:57

  近日,青岛发出《关于规范处置废弃口罩的紧急通知》,对废弃口罩的投放、收运和处置进行了规范:

  要求各区(市)结合实际在居民小区、机关企事业单位、车站、广场等人口集中区域增设废弃口罩专用容器,并要求收集容器实行专人看管或巡回查看;

  调度各区(市)设置专用收运线路,安排专门车辆和人员对废弃口罩实行专门收集和运输;

  指导大型中转站和生活垃圾分类厂设置专用泊位和卸料口,全力做好废弃口罩(按照医疗废弃物管理的除外)的焚烧处理工作。

  同时,在收运、处理作业过程中,加强作业过程消杀,注意作业人员个人防护。

  截至目前,全市已布设废弃口罩专用容器9000余个,专用运输车辆46辆,收运路线48条。已累计收运69车次,初步建立了废弃口罩投放、收运和处置体系。

  据悉,市城市管理局成立了专门的督导队伍,组织针对各区市废弃口罩专用容器设置情况开展督导检查,并将发现的问题通报给各区市限期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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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普通居民使用过的口罩,青岛给出了投放建议:

  1、普通居民用过的废弃口罩,鼓励将废弃口罩简易破损(扯烂或剪碎)后,用塑料袋、保鲜袋密封投放在专用容器内。

  2、存在发热、咳嗽、咳痰、打喷嚏等症状的人员,或接触过此类人群的人员,鼓励将废弃口罩消毒(喷洒75%酒精、84消毒水)并进行简易破损(扯烂或剪碎)后,用塑料袋、保鲜袋密封投放在专用容器内。

  3.个人在丢弃口罩后应及时洗手,同时对破损工具进行消毒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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