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组织职工开展线上培训,政府给补贴?听听青岛人社局咋说
半岛新闻 2020-02-19 11:51

  企业组织职工开展的所有线上培训,政府是否都给予补贴?企业如何申请线上新录用人员岗位技能培训补贴?三类重点群体人员享受线上培训生活费补贴……近日,市人社局发布了“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职业技能培训政策问答”,就大家关注的相关问题做出了权威解读。据悉,疫情期间线上培训补贴政策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暂定执行至2020年6月30日。

1.为什么要出台线上职业技能培训政策?

  答:为贯彻市委、市政府关于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工作要求,有效减少人员聚集,助力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支持各类企业、特别是中小微企业职工培训,实现企业停工不停训,劳动者停工不停“功”,进一步提高其技能水平和就业能力。对此,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会同市财政局印发了《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间线上职业技能培训工作的通知》(青人社字〔2020〕13号),对疫情期间如何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工作,进行规范和指导。

2.哪些企业职工培训项目可以采取线上培训方式开展?

  答:根据国家、省有关政策规定,各类企业针对职工(含劳务派遣人员)开展的岗前技能培训、新型学徒制培训、“金蓝领”培训、以工代训培训、安全技能培训、健康卫生及疫情防控知识、通用性职业素质等综合性培训,在疫情防控期间均可依托自有网站或第三方线上职业技能培训平台进行。

3.企业职工线上培训内容如何确定?

  答:培训内容由企业根据生产经营实际需要确定,通过在线直播、视频录播、实时互动、教师答疑、考核测试等灵活多样的形式培训理论课程,也可将适合线上授课、居家练习的实训课程纳入。

4.如何确认企业是否组织职工开展了线上培训?

  答:根据国家、省有关政策要求,企业组织职工开展线上培训的,应确保职工线上培训有签到注册、有学习记录、有答疑测试,学习过程可查询、可追溯。

5.企业组织职工开展的所有线上培训,政府是否都给予补贴?

  答:根据本市现行政策和青人社字〔2020〕13号有关规定,目前,只有企业通过线上开展的新录用人员岗位技能培训,给予企业培训补贴。下一步,我们将按照国家、省有关政策规定,研究出台企业通过线上开展的新型学徒制培训、“金蓝领”培训等职业技能培训补贴政策,并将疫情期间职工线上培训的学时纳入新型学徒制培训、“金蓝领”培训学时统计。

6.企业通过线上开展新录用人员岗位技能培训有那些要求?

  答:根据本市现行政策和青人社字〔2020〕13号有关规定,拟通过线上开展新录用人员岗位技能培训并申请政府补贴的企业,需编写培训方案,明确培训岗位名称、培训课程及课时、培训人数及批次、培训方式及平台等内容,按照《关于支持企业开展新录用人员岗位技能培训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青人社规〔2018〕18号)有关规定进行培训信息登记并符合政策规定的补贴申领条件。企业应确保职工线上培训有签到注册、有学习记录、有答疑测试,学习过程可查询、可追溯。

7.企业在疫情前已进行新录用人员岗位技能培训信息登记,但培训课程未结束的,剩余课程是否可以采取线上培训的方式进行?

  答:根据青人社字〔2020〕13号有关规定,在疫情前已进行企业新录用人员岗位技能的,但培训课程未结束的,可以对剩余理论课程采取线上培训的方式进行。

8.企业通过线上开展新录用人员岗位技能的补贴标准如何确定?

  答:根据青人社字〔2020〕13号有关规定,企业组织新录用人员岗位技能线上培训,完成培训课程并经线上考核合格,符合补贴申领条件的,按每合格1人200元的标准给予企业培训补贴。

  对在疫情前已进行企业新录用人员岗位技能的,但培训课程未结束,将剩余理论课程采取线上培训的方式进行,且在疫情结束后进行线下实训,并按照《关于支持企业开展新录用人员岗位技能培训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青人社规〔2018〕18号)有关规定要求组织考核的,其培训补贴标准仍按照每合格1人600元标准给予企业补贴。

9.企业如何申请线上新录用人员岗位技能培训补贴?

  答:企业组织新录用人员岗位技能线上培训,完成培训课程并经线上考核合格且符合补贴申领条件的,企业需按照《关于进一步完善城乡劳动者职业技能培训补贴政策的通知》(青人社规〔2019〕18号)有关规定程序,通过青岛就业网向企业注册地所在区市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提出补贴申请,并上传相关人员线上培训学时、学分等培训成果。

10.企业职工培训补贴次数有何规定?

  答:目前,青岛现行的培训补贴项目有8个(包括:就业技能培训补贴、企业新录用人员岗位技能培训补贴、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费补贴、“金蓝领”培训补贴、家庭服务业从业人员技能培训补贴、以工代训补贴、困难企业职工在岗培训补助、劳动预备制培训费补贴)。根据国家、省有关政策规定,青人社字〔2020〕13号针对企业新录用人员岗位技能培训做了明确的规定,该文件明确的每人每年可享受不超过3次补贴,是指符合条件人员在一年内享受各类培训补贴的总次数不超过3次。在上一个培训项目结束后,方可参加下一个项目的培训,同一个职业(工种)等级或岗位技能培训不得重复享受补贴。

11.疫情防控期间,有哪些线上职业培训平台对劳动者提供免费的培训服务?

  答:目前,国家、省共公布了9家职业技能培训平台,在疫情防控期间对劳动者提供线上免费培训服务。其中,“工业和信息化技术技能人才网上学习平台”(www.tech-skills.org.cn)、“技能强国-全国产业工人技能学习平台”(PC端:skillls.kjcxchina.com,移动端:skillls.kjcxchina.com/m)、“学习强国”技能频道、“中国职业培训在线”(px.class.com.cn)、“中国国家人事人才培训网”(www.chinanet.gov.cn)等5个线上职业技能培训平台,对劳动者实行重点课程免费开放。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推荐的“行知学徒网”(www.ixueto.com)、“潍坊职业培训网络平台” (www.wfjtip.com)、“乐创空间-创新创业在线实训平台” (www.leonline.cn)、“互联网+职业技能培训网”(www.wljnpx.com)等4家线上培训平台,所有课程对城乡劳动者个人提供免费线上培训服务。

12.劳动者如何选择线上职业培训平台参加培训?

  答:根据国家、省有关政策规定,劳动者可自主选择上述9家职业技能培训平台参加培训,也可选择中国境内其他资质合法,信用良好,提供公益服务的职业技能培训平台居家进行线上培训。

13.线上职业培训平台如何申请开展线上公益培训服务?

  答:根据国家、省有关政策规定,除上述9家平台之外的其他优质线上培训平台,疫情期间能为劳动者提供线上免费培训服务的,均可按照《关于征集职业技能提升行动线上培训平台及数字资源的通告》(中就培函〔2020〕2号)有关要求申报,符合条件的由国家确认后,面向城乡劳动者推荐。 

14.哪些人员可以享受线上培训生活费补贴?

  答:根据青人社字〔2020〕13号有关规定,农民工、离校2年内未就业大学生、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及贫困家庭子女(以下称重点群体)参加线上职业技能培训,并经线上考核合格的,可享受线上培训期间生活费补贴。

  青人社字〔2020〕13号文件所称的农民工,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已转移就业,且曾参加城镇职工社会保险6个月及以上,目前仍处于未就业状态的本市农村户籍人员;所称离校2年内未就业大学生,指2018年1月1日以后毕业且未就过业的本市户籍高校毕业生(含技师学院)。

15.享受线上培训生活费补贴须具备哪些条件?

  答:三类重点群体人员享受线上培训生活费补贴,须同时满足两方面条件。

  个人方面:一是须通过国家、省、市推荐且符合要求的线上培训平台参加培训;二是参加培训的职业(工种)须在《关于做好就业技能培训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青人社规〔2019〕10号)明确的48个职业(工种)和59个专项职业能力目录范围内;三是培训后须经线上培训平台考核合格。

  平台方面:线上职业培训平台能够通过青岛就业网将重点群体线上培训学时记录、在线培训合格证书等信息,上传到参训人员户籍所在地区(市)公共就业服务机构。

  经了解,目前省厅推荐的第一批4家线上培训平台可实现线上培训信息导入。下一步根据线上平台功能的不断完善,将及时公布可提供生活费补贴依据的线上平台信息,供重点群体人员选择。

16.线上培训生活费补贴的标准是什么?

  答:根据青人社字〔2020〕13号文件规定,重点群体人员参加线上培训的,按照实际在线培训学时,每学时5元的标准给予培训期间生活费补贴。参加线上培训的人员每人每年可享受不超过3次补贴,总额不超过本人户籍所在地最低月工资标准的60%。但同一个职业(工种)等级培训不得重复享受补贴。

17.线上培训平台享受补贴须具备哪些条件?

  答:根据青人社字〔2020〕13号文件规定,国家、省、市推荐的线上职业培训平台,在疫情防控期间为城乡劳动者提供免费线上培训服务,且同时满足以下三个条件的,可按规定申请培训补贴。

  一是重点群体人员参加线上培训后须经线上培训平台考核合格。

  二是重点群体人员参加线上培训的职业(工种)须在《关于做好就业技能培训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青人社规〔2019〕10号)明确的48个职业(工种)和59个专项职业能力目录范围内。

  三是线上职业培训平台,能够通过青岛就业网将重点群体线上培训学时记录、在线培训合格证书等信息,上传到参训人员户籍所在地区(市)公共就业服务机构。

18.线上培训平台补贴的标准是什么?

  答:青人社字〔2020〕13号文件规定,平台培训补贴是根据通过本平台培训且线上考核合格的重点群体人数,按照《关于做好就业技能培训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青人社规〔2019〕10号)相对应的职业(工种)等级或专项职业能力培训费(不含鉴定费)补贴标准的20%确定。

19.平台培训补贴如何申领?

  答:根据青人社字〔2020〕13号文件规定,平台培训补贴实行一次性申领。疫情结束后,由符合条件的线上培训平台通过青岛就业网向参训人员户籍所在地区(市)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提出补贴申请。经审核符合条件的,由区(市)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将补贴资金发放至平台在银行开立的基本账户。

20.线上培训生活费补贴如何申领?

  答:为进一步简化申领流程,更好的服务劳动者,青岛市线上培训平台补贴和参训人员生活费补贴实行同步审核和拨付,其中,生活费补贴实行政策找人,不需要个人申领,符合条件的参训人员其生活费补贴,由参训人员户籍所在地区(市)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直接发放至参训人员的社会保障卡或个人银行账户。

21.劳动者在疫情防控期间参加线上,疫情结束后又参加同一职业(工种)等级线下实训的,如何享受培训费补贴?

  答:青人社字〔2020〕13号文件规定的重点群体,在疫情防控期间参加线上培训,疫情结束后又参加同一职业(工种)等级培训线下实训,经鉴定合格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专项职业能力证书的,其培训费补贴按照青人社规〔2019〕10号明确标准的80%给予补贴。

  青人社字〔2020〕13号文件规定的重点群体在疫情期间参加线上培训,疫情结束后又参加不同一职业(工种)等级培训线下培训的,按青人社规〔2019〕10号有关规定执行。

  其他符合青人社规〔2019〕10号规定补贴条件人员,疫情期间参加线上培训的,其线上培训学时、学分等培训成果将纳入青人社规〔2019〕10号规定培训课时进行统计,按规定享受培训补贴。

  根据政策规定,不论何种情况每人每年享受各类培训补贴的总次数不超过3次,且同一个职业(工种)等级培训不得重复享受补贴。

22.疫情防控期间,就业困难人员参加线上培训,疫情结束后又参加同一职业(工种)等级线下实训的,其培训期间生活费补贴如何确定?

  答:疫情防控期间,就业困难人员参加线上培训学时、学分等培训成果将纳入青人社规〔2019〕10号规定培训课时进行统计,其培训期间的生活费补贴,仍按照《关于做好就业困难人员职业培训期间生活费补贴资金审核拨付工作的通知》(青人社规〔2019〕12号)有关规定执行。

23.疫情防控期间,重点群体在多个线上培训平台参加同一职业(工种)同一等级培训且均合格的,其平台培训补贴和重点群体培训期间生活费补贴,如何处理?

  答:疫情防控期间,重点群体在多个线上培训平台参加同一职业(工种)同一等级培训,且都经过线上考核合格的,以最先取得线上培训合格证的一次为准,给予平台培训补贴和重点群体培训期间生活费补贴。同一个职业(工种)等级培训不得重复享受补贴。

24.疫情防控期间,重点群体在多个线上培训平台参加不同职业(工种)等级培训,且合格次数超过规定的享受补贴次数,如何处理?

  答:重点群体在多个线上培训平台参加不同职业(工种)等级培训,合格次数超过规定最高补贴次数(3次)的,按照取得线上培训合格证的时间顺序和规定次数,给予平台培训补贴和重点群体培训期间生活费补贴。

25.疫情期间线上培训补贴政策实施期限到什么时候?

  答:疫情期间线上培训补贴政策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暂定执行至2020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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