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一男子撬门入室实施强奸 致被害人大小便失禁
青岛新闻网 2020-03-16 14:48

  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截图。

  日前,青岛市城阳区人民法院审理被告人牛某某犯强奸罪、盗窃罪,一审判决被告人牛某某犯强奸罪、犯盗窃罪,数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三年。

  被告人牛某某,男,汉族,1982年7月24日出生于山东省青岛市,小学文化,务工,户籍地山东省青岛市即墨区。2019年9月16日因涉嫌犯强奸罪被刑事拘留,同年10月15日被逮捕。

  法院审理查明:2019年9月14日15时许,被告人牛某某撬门进入被害人张某(女,22岁)位于青岛市城阳区某小区房间内,欲与被害人发生性关系。为制止被害人反抗,被告人牛某某双手掐被害人脖子令其窒息,用手摸被害人胸部,用手指插入被害人阴道。准备发生性关系时,发现被害人大便失禁后放弃,后将被害人的华为手机和充电宝拿走。经法医鉴定,被害人张某伤情符合机械性窒息症象,构成轻伤二级。

  2017年9月份,被告人牛某某至青岛市城阳区华城路四小区东区8号楼2单元501户盗窃苗某云的社会保障卡、结婚证等物品。2017年1月份,被告人牛某某至青岛市城阳区盈福祥小区10号楼4单元601户盛窃孙某1林的一个红色长方形卡包,内孙某1林信用卡、银行卡、社保卡等物品。

  2018年11月份左右,被告人牛某某至青岛市城阳区康城路272-16号1号楼2单元502户盗窃孙某2欣的驾驶证。2019年9月15日,被告人牛某某被抓获归案,到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

  法院认为,被告人牛某某以暴力手段强奸妇女,其行为构成强奸罪,该多次入户盗窃他人财物,其行为构成盗窃罪,依法均应予惩处。被告人牛某某犯数罪,应当数罪并罚。该在实施强奸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但造成损害结果,系犯罪中止。

  法院一审判决被告人牛某某犯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十个月;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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