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刚!青岛又一个区发布重要通告!
青岛日报 2020-03-16 16:30

刚刚!

青岛市公安局城阳分局发布

关于加强新冠肺炎疫情境外输入防控工作通告

通告中明确

拟由境外返回城阳区的人员,

须由其亲属或所在单位

提前3日,

向所在社区(小区)

或公安派出所报备!

对不主动申报、刻意隐瞒信息
或拒绝接受隔离医学观察,
造成疫情传播、危害公共安全的,
将从严追究当事人
及亲属或所在单位法律责任。
对在隔离医学观察期间私自外出、
违反相关规定、
扰乱疫情防控工作秩序的,
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详情

↓↓↓

为严防新冠肺炎疫情境外输入,全力保护广大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有关规定,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2020年3月2日以来由境外返回城阳区的人员,须第一时间向所在社区(小区)和工作单位申报旅居史、接触史及健康情况。拟由境外返回城阳区的人员,须由其亲属或所在单位代其于入境前3日,向所在社区(小区)或公安派出所报备。
二、境外人员返回城阳区后,须进行14天隔离医学观察;出现发热、咳嗽等异常症状,须主动向所在社区(小区)或集中隔离场所报告,拨打120急救电话,乘坐急救车到定点医院就诊。
三、宾馆、酒店等要严格履行境外返回城阳区人员临时住宿登记报告义务;接待境外返回城阳区人员的单位、社区(小区)、出租房主应主动按照规定,向疫情防控部门或公安机关报告境外返区人员的“健康状况、活动轨迹、接触人员”等情况,配合落实隔离医学观察等疫情防控措施。
四、对不主动申报、刻意隐瞒信息或拒绝接受隔离医学观察,造成疫情传播、危害公共安全的,公安机关将从严追究当事人及亲属或所在单位法律责任。对在隔离医学观察期间私自外出、违反相关规定、扰乱疫情防控工作秩序的,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五、全区企事业单位、广大群众发现境外人员有“返回城阳区不申报线索或涉嫌逃避隔离医学观察”等问题,请第一时间向所在社区(小区)或拨打110向公安机关报告。
特此通告。
青岛市公安局城阳分局
2020年3月16日

周知!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