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青岛·我要说|农贸市场频现“缺斤少两”?监管局支招
爱青岛 2020-03-23 11: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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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常生活中,农贸市场是你必定会打交道的一个场所,衣食住行的一切东西你几乎都可以从农贸市场里买到,但是你注意过没有,你买的菜和肉,在商家的电子秤上和你家的秤上的重量是一致的吗?

  农贸市场缺斤少两怎么办?

  浮山后的居民闵先生有逛农贸市场和早市的习惯,对缺斤少两的事也是屡见不鲜,“我经常去逛农贸市场和早市,一是觉得现吃现买,会比较新鲜;二是可以顺便溜溜弯,对身体也好。但是每次去买菜都会遇到缺斤少两的事,买个一斤两斤的蔬菜,可能也就少给你一两,二两,但是买的多了,缺斤少两的就更多了。”

  据闵先生介绍,之前农贸市场还会专门留出一个位置,写明市场监督处,都有公平秤放在那儿,觉得重量不对的,随时可以去秤,“但是现在再去农贸市场就看不到这种公平秤了,商家觉得无人监管了,就更加猖獗了。”

  市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场均配备公平秤

  市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标准计量的张姓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市北区辖区内,每个农贸市场内均配备了市场监督管理处,都有公平秤可供市民使用,“大一点的农贸市场会在不同的出入口设置公平秤,一般是两到三个。小一点的农贸市场一般是设置一个公平秤。”

  九水路农贸市场公平秤(示意图)

  除了农贸市场外,市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还会派工作人员对流动性市场进行管理,“每个流动性的市场都会派两名市场监督管理所的工作人员进行巡查,对违法事件可以做到及时处理。”

  工作人员表示,如果市民在购物时对重量有所怀疑,可以使用公平秤进行称重,如果商家确实存在缺斤少两的现象,市民可以向市场内的市场监督管理处投诉,也可以拨打市场监督管理局的电话进行投诉。“如果一旦查实有缺斤少两的现象,会对商家进行处罚。”

  新闻链接

  “缺斤少两”属于欺诈行为,《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对欺诈行为的处罚有以下规定:

  第五十五条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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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爱青岛\青岛网络广播电视台记者  潘雅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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