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青岛计划建设筹集10万套人才公寓
爱青岛 2020-04-22 11:17

  住房问题是青年人才到异地工作最关注的问题,也是人才能否留在一个城市的重要因素。4月22日,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副局长刘传华做客《行风在线》时表示,2020年全市将建设筹集不少于10万套人才住房,目前已有1万余套可分配房产。

  节目中网友提到,青岛配建人才公寓是一个非常好的吸引人才的政策,目前具体情况怎么样了?

  刘传华表示,市委市政府一直高度重视人才住房的建设,从2012年至今每年建设不少于100万平方米。尤其是2020年2月,市委市政府下达的《关于加强人才住房建设和管理的实施意见》,明确规定2020年全市将建设筹集不少于10万套人才公寓,包含租赁型和产权型。

  租赁型人才公寓租赁价格实行阶梯式增长,首次申请(1-3年)的人只需缴纳同等租赁价格的60%,第二个聘期(4-6年)租赁价格增长到80%。

  产权型人才公寓价格不高于同区域、同时点的商品住房价格的80%,剩余20%由财政补贴。

  什么人可以申请人才住房?

  从2019年5月16日起,40周岁以下,具有普通高校全日制专科学历的,可以在我市城区、新区或者县域,依次选择在合法固定住所、单位集体户、市或者区人才集体户申请落户。

  1、具有市区(市南区、市北区、李沧区、城阳区、崂山区、黄岛区和高新区)常住户口或者在公安机关办理市区范围内居住登记;

  2、在市区工作且已与用人单位签订1年以上的劳动(聘用)合同;

  3、具有本市社会保险缴纳证明;

  4、本人家庭在市区无住房;

  5、符合人才类别规定的条件,拥有本市常住户口的自由职业者,具备人才标准条件且本人家庭在市区无住房的,经户口所在地街道办事处(劳动保障中心)出具无业证明,也可以申请配售。人才本人及家庭,只能选择一个项目办理申请登记手续,且只能购买一套人才公寓住房。已购买或租住保障性住房的,不得申请购买人才公寓。

  (爱青岛/青岛网络广播电视台记者:冷彤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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