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标准”公布!海尔、海信等这5家企业产品入选
爱青岛 2020-05-07 14:17

  2020年5月10日,第四个“中国品牌日”活动期间,青岛市市场监管局在青岛国际新闻中心召开新闻发布会,市市场监管局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支队长李宗卫公布推介第一批先进性评价“青岛标准”。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标准决定质量,有什么样的标准就有什么样的质量,只有高标准才有高质量。标准作为国家质量基础,是推动质量变革的关键因素。2019年以来,青岛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按照市委、市政府“学深圳、赶深圳”创新工作要求,大力推进“青岛标准”建设,积极开展青岛标准先进性评价工作,以以先进性评价为抓手,高标准助力产品和服务的高质量提升、高端品牌发展。经过半年多的工作,取得了阶段性的成果。

  确定评价目录和细则

  去年11月以来,市市场监管局出台了《青岛标准先进性评价办法》,组织对我市企业进行了摸底了解和实地调研,提出了《青岛标准先进性评价产品和服务目录(第一批)》,包括导轨电车、混凝土泵车、激光电视、电冰柜、城市公共汽电车车载智能终端等5类产品。委托市标准化研究院作为评价机构,搜集国内外文献资料,包括国际标准、国外先进标准以及相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和团体标准、企业标准等,进行标准指标的先进程度比对和对应检验方法的适用性比较,制定了上述5类产品《青岛标准产品和服务评价细则(第一批)》,内容包括主要技术指标确定程序、主要技术指标、先进性判定标准、先进性评价程序等,经专家评审后发布实施,作为青岛标准先进性评价依据。

  组织开展先进性评价

  选择和发动崂山、城阳等地的企业和社会团体,通过市标准化研究院开发的“青岛标准先进性评价服务平台(http://www.qis.org.cn)”,在线申请先进性评价等事项。经审核,青岛海尔特种电冰柜有限公司、青岛海信激光显示股份有限公司、青岛海信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车四方车辆有限公司、青岛科尼乐集团有限公司等5家企业申报符合要求。3月24日,评价机构完成涉及电冰柜、激光电视、导轨电车、混凝土泵车、城市公共汽电车车载智能终端等5类产品执行标准的评价,出具6项《青岛标准先进性评价报告》。包括5项企业标准、1项团体标准,并在“青岛标准先进性评价服务平台”进行了公示公开。

  宣传推介并持续推进

  青岛标准先进性评价,评价的是标准,代表的是品牌。据了解,上述5家企业执行先进性标准的产品,均具有较高的市场占有率,企业知名度也很高,可以代表青岛制造、青岛质量、青岛品牌的高端水平。今天借第四个“中国品牌日”活动,市市场监管局向全社会推广宣传第一批通过青岛标准先进性评价的产品,提升供给质量,旨在传递社会信任,提振消费信心,鼓励和引导更多的企业和社会团体积极研制先进标准,参与青岛标准先进性评价,提高“青岛标准”的知名度和美誉度,助力全市高质量发展。

  下一步,市市场监管局将研究扩大评价产品和服务范围,在今年下半年再选择第二批进行评价,适时推出青岛标准证明标志,逐步将“青岛标准”打造成为技术先进、管理卓越和服务优质的高端品牌象征,在若干领域成为先进标准引领者,建立覆盖经济社会发展各领域、多层次、高水平的“青岛标准”先进性评价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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