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驾遇醉驾!相撞受伤后医药费谁来承担?
爱青岛 2020-06-22 21:31

  喝酒不仅不能驾驶车辆,包括摩托车、三轮车、电动车、自行车,只要是带轮子的都不行。法律法规天天说,可是就是有人抱有侥幸心理。家住即墨的何先生和王先生就吃了一次喝酒驾车的亏。

  一个左腿髌骨粉碎性骨折,一个左腿胫骨骨折,王先生和何先生这对患难兄弟看着自己受伤的腿别提多后悔了。4月29号中午,王先生和何先生相约共进午餐,下午3点多,王先生骑着自己的摩托车载何先生回家,两位走到华桥村附近时,发生了意外。

  王先生骑的是摩托车,对方骑的是电动摩托车,两车相撞之后,王先生和何先生都受了伤,交警赶到现场处理完事故之后,两人分别被送进了医院。王先生髌骨粉碎性骨折,在家人的照顾下做了手术,而何先生孤身一人在青岛,被送进医院后显得更加无助了。

  由于没有钱,何先生被迫出了院。5月28号,交警部门出具了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对方宋先生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醉酒驾驶机动车上路行驶,未做到右侧通行的违法行为,是引发事故的主要原因。王先生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饮酒后驾驶机动车上路行驶,是引发事故的次要原因。所以,对方宋先生负事故主要责任,王先生负事故次要责任,何先生不负事故责任。

  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不管是机动车、摩托车、还是电动车,现在后悔为时已晚,何先生和王先生也因此付出了十分惨痛的代价。

  何先生说,由于经济问题,事发到现在将近两个月的时间,手术的事儿就这么一直拖着。如果事故的主要责任方置之不理,那么,做为事故次要责任方且同为朋友身份的王先生,又能否帮助何先生先进行治疗呢?

  王先生表示,虽然自己是次要责任,但是自己也受了伤,他也得向主责方讨要损失和赔偿。既然如此,主要责任方宋先生又是什么态度呢?

  按照正常程序,交通事故发生之后,交警部门会按照现场情况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责任几方需要通过判定结果来解决赔偿问题。可是现在,对方拒绝见面,也拒绝协商。何先生到底应该如何维权?行动员帮忙咨询了律师。

  山东诚功律师事务所律师赵发香:从目前的情况来看,无责任的这一方如果起诉的话,可以列另外有责任的两方作为被告,依法来主张相关的赔偿。次要责任的这一方如果也有相关损失,那么也可以向主要责任的一方来追偿。至于赔偿金额上,除了医药费、误工费、交通费等费用之外,如果构成伤残的话,还会有伤残赔偿金,主要涉及到伤残等级,在法院诉讼的过程当中,可以申请法院委托专业的鉴定机构,对伤残等级依法进行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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