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地上起争执误伤旁边车辆 一个凹痕车主要了1万块
爱青岛 2020-07-08 22:25

  西海岸新区的赵女士因为一万块钱,现在是饭吃不下,觉也睡不好,究竟是遇上了什么事儿呢?

  一见面,赵女士急得都快流出了眼泪,说自己在工地里被敲诈了一万块钱,当时不给钱的话就要扣她车。

  赵女士说,事情发生在7月2号,她和一个老乡因为一些琐事在工地里发生了争吵,并动了手,撕扯过程中可能不小心碰到工地工作人员的私家车,导致车上出现了一个小坑。车主就向他们索要2万块钱,赵女士一开始不同意,对方就拔下了她车的钥匙要扣她车,赵女士因为当时很害怕无奈就给对方转了1万块钱。

  跟老乡起争执没事,反而因为误伤了旁边的车辆赔了一万块钱,赵女士心里解不开这个疙瘩。赵女士说,当时因为害怕没留下证据,与对方的微信聊天记录里也只有转账的信息,所以警方无法处理,只能建议他们走司法程序。

  赵女士说,事后了解车是一辆大众帕萨特,车主是工地的监理韩先生。赵女士表示自己也是到青岛来打工,赚不了几个钱,所以曾多次找到对方协商,表示愿意赔偿修车的费用,看看能不能返还一部分,但对方态度强硬的拒绝了。根据赵女士提供的照片,黑色轿车受损的地方是左前方的叶子板,只能看到一个小小的凹痕。这个凹痕车损怎么会有一万块呢?随后行动员与赵女士来到了事发的工地。

  工地现场韩先生的办公室大门敞开,可是屋里没有人。现场并没有见到赵女士所说的私家车。随后行动员找到了当时和韩先生一起的工作人员,对方表示不方便接受采访。我们多次拨打了韩先生的电话也无人接听。赵女士说韩先生可能在公司,随后我们来到了韩先生所在的青岛高科园监理公司。

  韩先生因为外出有事不在单位,公司的办公室负责人尹先生做出了回复。

  尹先生表示当时不在现场,自己也只是听韩先生的一面说辞,具体什么情况他也不是很了解,只知道当时这10000元里,除了汽车维修费以外还有一个惩罚性的赔偿。随后尹先生电话联系到了韩先生。

  电话那头韩先生情绪很激动,表示自己是工地监理,有责任维护工地安全秩序,而赵女士是工地上工人的家属,不属于工地内的工作人员,因为在工地里跟其他工作人员打架,才导致自己的新车受损,如今还在修理厂里维修估损呢。既然如此,车还没有评估出具体的维修费用,那这一万元的数额又是怎么来的呢?

  韩先生就一个态度,这一万块钱除了车损,还有惩罚性赔偿。这个惩罚性赔偿到底有没有道理?行动员咨询了律师。

  山东诚功律师事务所律师赵发香:根据法律规定,平等的主体之间,如果是因一方行为造成另一方损失的话,就是存在一个赔偿损失的问题,不存在惩罚性赔偿的说法,那么至于罚款,根据法律规定,是享有执法权的国家机关才有权力实施罚款,那么公民平等主体之间,不存在一方对另一方的罚款的权力。

  赵律师表示,只有国家相关的执法部门才有权收取罚款,作为公民是无权对另一方实施罚款的,所以韩先生的这种做法不符合法律规定。第二天赵女士与我们取得了联系,说问题已经解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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