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交物业费就停水?物业办出面协调
爱青岛 2020-07-21 21:59

  上周末,生活在线关注了市民王先生买的二手房,因为之前欠缴物业费,物业直接把水掐了,王先生两年都没法正常入住,节目播出后,王先生可以顺利搬进自己的家吗?

  王先生在胶州李王路的青岛星城住宅小区,花40多万元买了一套二手房,可是直到现在,也没法入住,原因就卡在了物业费上。

  尽管物业张经理不停重复,物业费与变更业主,以及通水不挂钩,可事实上,由于没有及时补缴物业费,物业自两年以前,就没有给王先生家开通过水,从而导致其一直无法入住,当天下午,记者也把情况反映到了胶州李哥庄物业办。

  虽然都说王先生不符合享受优惠的条件,可明明同一份文件,相同的内容,物业解释为超出了“前期物业”的服务范围,物业办强调的则是“双方没有现场核实水表的表数”。那么王先生家的空置房,到底是哪一个点不符合?还是说两个部门在有意推脱?记者找到了他们的上级部门:胶州市城乡建设局物业科。

  电话那头,工作人员表示,王先生的空置房,暂时不符合享受缴纳物业费优惠的标准,而在节目播出后,他们也联系了李哥庄镇物业办,查询文件后,物业办也给出了更加详细的解释。

  孙主任解释,王先生的二手房是2017年买的,优惠政策是2018年出的,之前的物业费不能享有优惠政策。而针对物业捆绑搭售的行为,孙主任是这样回复的。

  李哥庄镇物业办孙主任:我今天上午已经约谈了物业公司,先给业主把水电接上,后续的问题他们再跟物业协商解决。

  均豪物业张经理:我今天上午给王先生打电话了,我也把我的私人号码留给王先生,我说什么时间开通水先过来,咱必须家里有人,家里没人怕有滴漏,家里有人我们过去给送上水,后续的手续慢慢再办。

  时隔四天,这位张经理的态度有了180度大转变。

  王先生:今天上班,我寻思明天去开水,物业费也不能一直拖着,什么时候出来政策,我就按照六折,以前不能打折的无所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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