墙外长出个“大烟囱”,购房者心慌慌!开发商:没有商量余地
爱青岛 2020-07-24 21:35

       房子还没建完

  就发现墙外多了个大烟囱

  西海岸新区的几位购房者可算是为自己的新房发了愁

  下午,记者在黄河中路上的辛安府项目外,见到了正为新房发愁的购房者。

  大伙说,还没到交房日期,就发现大楼有点不对劲了。

  房子是2018年购买的,交房日期是明年的六月份。

  前一段时间,住在附近的业主发现,10号楼上面突然多了个大烟囱。

  可无论是在销售时,还是在签合同时,开发商都没有说过在10号楼墙外建烟囱的事。

  记者在现场看到,这个让大伙担心的大烟囱已经建到了20多层楼的高度。

  那么这个大烟囱到底是干什么用的呢?

  建在10号楼的墙外,对大伙的生活会不会造成不良影响呢?

  据业主了解,在10号楼的地下有一个供热用的燃气锅炉,这个大烟囱就是排气管。

  大伙拿出了购房合同,根据合同,这个烟囱也不合理。

  大伙拿出买房时,开发商公示的不利因素以及沙盘图纸,可以看到10号楼的平面图上,确实没有标明烟囱的位置。

  大伙质疑,同样是买房子,为什么10号楼被区别对待。

  随后记者跟着大伙来到了辛安府的营销中心,现场大门紧闭,门口上留的联系电话也是无人接听。

  一位购房者提供了开发商工程部张经理的电话,同样,也是无人接听。

  正在记者和购房者要离开的时候,一位工作人员来到了现场。

  这位工作人员是项目工程部的刘经理,他表示,地下燃气锅炉和大烟囱属于小区的公共配套,有规划部门的审批手续,而且,对于安全,大家也不用担心。

  刘经理说,燃气供暖已经是非常成熟的技术,所以,安全问题有保障。不过,大伙纠结的并不是建成之后的问题,而是为什么没有在购房的时候提前告知。

  刘经理说,他是工程人员,合同的条款还是要找销售部门的负责人。没多久,行动员接到了开发商项目负责人张经理的电话。

  至于为什么没有在合同上单独做出标明,为什么没有提前告知购房者,张经理做出了解释。

  烟囱的建设是否符合规划?行动员多次联系辖区规划部门,并没有得到答复。随后行动员电话联系上了开发区工程质量监督站。

  质检部门和建设部门的工作人员表示,有审批手续。

  既然有审批手续,为什么没有在购房者购买的时候告知呢?如此规模的建设为什么没有体现在合同中呢?业主们表示难以接受。

  山东诚功律师事务所律师孔姣:如果设施经过规划部门的审批,而且符合规划的话,开发商是有权建设的。

  但是如果该不利情况在售房的时候,没有向业主公示,而由于该情况确实会对业主房屋价值和居住,造成严重影响的,业主可以以重大误解或者是欺诈等事由要求撤销合同。

  如果不撤销合同要求继续履行的情况下,可以要求赔偿相关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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