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出台优秀乡镇农业技术人才激励办法,最高可奖励4.8万元
爱青岛 2020-07-30 20:57

  乡村振兴,人才是关键,青岛市农业农村局、中共青岛市委组织部、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青岛市财政局近日联合出台《青岛市优秀乡镇农业技术人才激励办法》,优秀乡镇农业技术人才可获得一次性奖励补贴1.8万元,经考核合格的还可获得考核奖补3万元。

  根据《办法》,青岛市优秀乡镇农业技术人才,每2年组织评审一次,每次评审通过不超过40人。

  优秀乡镇农业技术人才申报范围包括李沧、崂山、黄岛、城阳、即墨五区和胶州市、平度市、莱西市辖区镇(街道)农、林、牧、渔、农经、农业机械、水利(包括水土保持)等技术服务站、所(含中心、区域站)以及派驻镇(街道)机构〔包括农作物良(原)种场、种畜场、国有林场(圃),各类水产育苗、养殖场〕等从事农业(林业、水利、渔业、农机、畜牧兽医)技术推广工作以及农经管理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驻镇社会化服务组织中从事基层农技推广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聘任满10年。

  申报人员须模范执行党在农业农村工作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一懂两爱”,积极为“科技兴农”提供技术服务,遵纪守法,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大专及以上毕业生、中专毕业生分别在相关范围工作满3年、5年,并被聘任为初级以上专业技术岗位,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档次,40岁以下应当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

  《办法》明确,青岛市优秀乡镇农业技术人才可获得由市农业农村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联合颁发“青岛市优秀乡镇农业技术人才”证书,一次性奖励补贴1.8万元,在专业技术职务评聘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予以考虑。另外,市农业农村局会同各区(市)对青岛市优秀乡镇农业技术人才评审通过后4年内的考核情况进行综合评价,考核合格的发放考核奖补3万元。

  (青岛新闻广播融媒记者王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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