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一员工被举报上班吃馒头,向同事索赔1万元!法院判了
半岛都市报 2020-08-29 09:23

因上班时间吃馒头被同事举报

先后出动工会和公安调解

最终闹到法院...

近日,莱西法院审理了一起因馒头引发的名誉权纠纷。
王某与李某是公司同事。根据公司“在制造区域内食用食物,视作轻微违纪”的管理规定,2019年9月,李某多次举报王某将馒头从食堂带出,在工作间食用。
王某认为李某在没有证据的情况下多次举报,侵害了自己的名誉权,为此找李某理论,双方发生争吵,王某便报警要求处理李某。
双方在公安机关的调和下
达成治安调解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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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某向王某赔礼道歉,王某原谅李某;
李某在公司班组会向王某公开道歉,说明情况,由公司工会主席主持会议
李某依照约定在
公司班组会上说明了情况
并向王某道歉
本来“馒头事件”到这儿
就可以落下帷幕了
但是王某并不甘心
认为自己的损失没有得到补偿
所以一纸诉状将李某告上法庭
要求李某赔礼道歉、消除影响
并赔偿精神损失10000元
莱西法院经审理认为,原、被告双方在公安机关主持下达成的治安调解协议系双方真实意思表示,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合法有效,双方均应履行。
根据王某与李某所在公司提供的情况说明以及视频光盘内容,足以认定李某已按照协议要求履行完毕,王某称李某拒不履行协议也不道歉,与事实不符,其要求李某赔礼道歉、消除影响,不予支持。
王某要求李某赔偿精神损失10000元,无事实及法律依据,不予支持。据此驳回了王某对李某的诉讼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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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名誉受损要求索赔的
还有此前平度的一位律师
1月22日
律师柳某被微信群主刘某移出了群聊
事后,柳某多次通过微博、
朋友圈隔空喊话
让对方重新将自己加进群

未果后
柳某就刘某侵犯其荣誉和名誉
将刘某告上法庭
索赔精神损害抚慰金1万元
2018年5月31日,平度法院立案庭法官于建平建立微信群,平度市律师、法律工作者通过相互邀请的方式可以加入该群。柳孔圣由其他律师邀请入群。
2018年6月7日,刘德治成为群主。
6月9日,刘德治在群内发布《群公告》,并@所有人,主要内容为:请大家实名入群;群宗旨主要交流与诉讼立案有关的问题;群内不准发红包;群内言论要发扬正能量,维护司法权威;违者,一次警告,二次踢群。
该群成立后,群成员之间一直在交流、讨论有关诉讼立案、诉讼退费等,并分享各自经验,刘德治、于建平等立案庭人员亦与群成员之间互动交流。
2019年1月21日,柳孔圣先后在群内发布与诉讼立案无关的视频及评论,刘德治就上述内容提醒柳孔圣注意言行
但柳孔圣未予理睬,并与群成员何某在群内发生争执。经刘德治提醒后,柳孔圣仍继续发布相关言论。
当日21时许,刘德治将柳孔圣移出该群。柳孔圣遂诉至平度法院,该案经青岛中院指定管辖至莱西法院审理。
法院裁定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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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源:半岛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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