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名男子街头裸奔”,警方通报
澎湃新闻 2020-09-01 14:05

  9月1日,长沙市公安局官方微博@长沙警事发布警情通报:8月31日13时许,有市民报警称,5名男子在长沙华海3C广场裸奔。接警后,长沙市公安局芙蓉分局朝阳街派出所迅速组织警力展开调查。

  经查,陈某(23岁)、袁某(27岁)、戴某某(22岁)、闫某某(20岁)、刘某某(18岁)均为长沙某商贸有限公司的员工。发起人陈某供述,陈某等人与另一个小组比业绩,输了的裸奔,陈某等人自认业绩不如人,便按约裸奔。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陈某等5人因在公共场所故意裸露身体,情节恶劣,陈某被行政拘留7日,袁某等4人分别被行政拘留5日。

来源:澎湃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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