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南法院开展节前集中执行行动
爱青岛 2020-09-30 22:43

  昨天,市南区人民法院对前期拒不履行判决结果的被执行人,组织开展集中执行行动。

  上午9点,市南法院执行干警会同法警来到市北区同乐三路3号。2015年,被执行人刘某某、于某向银行借款150万元,并将这处房产作为抵押担保办理了抵押登记,被执行人却未能按时偿还贷款本息。今年6月,法院依法对该房产进行评估、拍卖,根据法院下达的强迁通知,房屋需在8月30号前将交付买受人,然而屋内却一直住着人。屋内的人声称自己是租户,与案件无关,拒不开门,执行干警最终强制开锁进屋。

  虽然声称房子已对外出租,但是执行干警在屋内发现了被执行人刘某某、于某的结婚证、护照、房产证等重要证件。执行干警推测,所谓的“租户”只是刘某某、于某叫来阻挠执行的案外人员,依法对屋内物品进行清点、登记造册并迁出。

  某文化公司法定代表人孟某某则因未按期履行仲裁裁决书所确定的义务,被拘传到法院。根据裁决,孟某某的公司需在2019年10月底前一次性支付周某工资3万余元。前期,执行法官向孟某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并对其采取了限制高消费措施,但是孟某某始终拒不履行义务,抵达法院后,孟某某当场支付全部执行案款。

  市南法院执行干警兵分三路奔赴各执行现场,一上午,共拘传失信被执行人3人、强迁房产2处、扣押车辆1辆,达成执行和解2件,当场履行完毕1件,执行到位金额达449.92万元。今年以来,市南法院共组织开展集中执行行动7次,执行到位金额共计2028.38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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