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36批次食品不合格!涉及鸡蛋、啤酒……青岛人注意!
青岛日报 2020-09-30 21:43
今天,
青岛市市场监管局
发布今年第23期不合格食品
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
我市经营业户胶州市洋河商场(胡光胜)
经营的“纯芝麻酱”铅含量超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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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8月10日,青岛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接到《检验报告》,2020年7月6日,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在胶州市洋河商场对标称生产者青岛春明调味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纯芝麻酱”进行了监督抽检,经检验,铅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涉案产品进货价格为8.00元/瓶,零售价为10.00元/瓶,监督抽样9瓶,库存1瓶(已被实施扣押行政强制措施),涉案货值金额100.00元,违法所得0元。


因当事人采购产品时,履行了进货查验义务,不知道其所采购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并能如实说明进货来源,对当事人给予以下行政处罚:没收违法生产的“纯芝麻酱”1瓶。同时责令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对青岛春明调味品有限公司生产重金属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的行为另案处理。

同时,

青岛市市场监管局

公布了2020年第12期

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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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抽检食品样品共1565批次,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和判定,其中合格样品1529批次,不合格样品36批次

本次食品抽检共包含两部分,一方面是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共抽检发现不合格食品33批次。其中,生产环节2批次,流通环节7批次,还有餐饮环节24批次。在餐饮环节24批次不合格样品中,大部分都是餐具,检出不得检出的大肠菌群等;此外,还有生猪肉、虾虎、鸡蛋、啤酒等样品不合格。

另一方面是食品评价性监督抽检,共包含2期共3批次不合格食品,分别是韭菜、鸦片鱼、鸡蛋

食品安全监督抽检

生产环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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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通环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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餐饮环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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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评价性监督抽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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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

今天山东省市场监管局

公布今年第八批

食品药品安全违法典型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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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兴县博昌办事处田园粮油副食店

经营超范围使用食品添加剂的食用植物调和油案

根据监督抽检线索,滨州市市场监管局对博兴县博昌办事处田园粮油副食店进行执法检查,发现当事人经营超范围使用食品添加剂的食用植物调和油。

此外,当事人进货时未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食品出厂检验合格证或者其他合格证明。2020年6月,滨州市市场监管局对当事人下达了《责令改正通知书》。8月,滨州市市场监管局作出警告及罚没款共计8.028万元的行政处罚。

青岛市涵养山饮品有限公司

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案

青岛市市场监管局对青岛涵养山饮品有限公司进行现场检查,发现当事人生产的“涵养山矿泉水”溴酸盐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2020年8月,青岛市市场监管局作出没收违法所得和罚款共计7.00132万元的行政处罚
 

德州市山东锐青饮品有限公司

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案

山东锐青饮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鑫锐青”菠萝味碳酸饮料经抽样检验,菌落总数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2020年7月,夏津县市场监管局作出没收违法所得和罚款共计7.376万元的行政处罚。

日照市友炫食品有限公司

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案

日照市莒县友炫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绿豆糕、板栗糕经抽样检验,过氧化值(以脂肪计)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2020年6月,莒县市场监管局作出没收违法所得和罚款共计7.093万元的行政处罚。
 

济宁市任城区喜耕牛餐饮店

使用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原料加工食品案

济宁市任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任城区喜耕牛餐饮店进行现场检查,发现当事人未履行食品进货查验义务购进了超过保质期的精制猪油1箱并用于餐饮服务经营活动,执法人员对上述涉案产品采取扣押措施并依法给予当事人警告,责令其立即改正违法行为。

2020年7月,济宁市任城区市场监管局作出没收超过保质期的精制猪油(食用猪油)1箱及罚没款共计5.2952万元的行政处罚。

安全问题无小事,

小编提醒大家,

发现食品药品安全相关违法行为,

可以拨打12345热线进行举报,

转发给更多人知道!

来源:青岛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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