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补贴、就业补贴怎么领?高校毕业生可这样申报
青岛新闻网 2020-11-05 09:29

  11月4日,青岛市委组织部副部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书记、局长胡义瑛做客民生在线直播室,围绕“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主题与网民进行在线交流。

  针对高校毕业生如何领取住房补贴及小微企业就业补贴等问题,胡义瑛表示,凡符合申报条件的高校毕业生,可登陆“青岛人才网”或关注“青岛人才”微信公众号,通过“青岛人社·学历汇”毕业生学历信息采集平台完成信息采集后,点击“办事服务”进入相关模块进行申报。

  住房补贴最长给予36个月

  网谈中,有网友提问,高校毕业生如何领取住房补贴?对此,胡义瑛表示,根据《关于高校毕业生住房补贴申领发放有关问题的通知》(青人社字〔2019〕17号)规定,对国内派遣期内普通高校统招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留学回国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本科毕业生为2018年及以后毕业),具有本市户籍并在我市就业创业的,用人单位按照规定办理就业并缴纳社保的,分别按照本科毕业生500元/月,硕士研究生800元/月,博士研究生1200元/月的补贴标准,给予最长36个月的住房补贴。

  凡符合申报条件的高校毕业生,可登陆“青岛人才网”或关注“青岛人才”微信公众号,通过“青岛人社·学历汇”毕业生学历信息采集平台完成信息采集后,点击“办事服务”进入在青就业高校毕业生住房补贴模块进行申报。

  小微企业就业补贴每人每月400元

  有网友提问:毕业后去青岛小微企业工作有补贴吗?对此,胡义瑛表示,2018年及以后毕业,在青岛行政区域内小微企业就业的派遣期内国内普通高校统招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小微企业按规定为其办理就业登记、缴纳城镇职工社会保险的,可申领高校毕业生小微企业就业补贴。补贴按照每人每月400元的标准,享受最长不超过36个月的补贴。

  拖欠农民工工资投诉无需审批接诉即办

  根据网谈内容,对于拖欠农民工工资的举报投诉线索,青岛市各级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接诉即办,无需审批。

  劳动者可以通过以下途径进行举报投诉:一是拨打12333民生服务热线,接通后按5键,转接劳动维权专席;二是关注“青岛人社”、“青岛12333”或“青岛AI人社”等微信公众号,找到“劳动监察”模块,进入劳动保障监察手机举报投诉平台;三是登录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网站,在“根治欠薪进行时”专栏中进行举报投诉;四是可以拨打我市各级劳动保障监察维权电话或直接到劳动保障监察窗口进行举报投诉。

  胡义瑛表示,接到投诉举报线索后,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将予以立案调查,严格依法依规尽快办理。

  网友:加班不给加班费怎么办?

  有网友提问:公司经常让员工加班,但不给加班费该怎么办?对此,胡义瑛答复,按照法律规定,我国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40小时的工时制度,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1日。

  如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日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延长工作时间、在休息日工作以及法定休假日工作的,应分别按照不低于本人日或小时加班工资计发基数的150%、200%、300%支付加班费。

  因此,胡义瑛建议,如果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超时加班或不依法支付加班费,网友可向劳动保障监察部门投诉,也可向劳动争议仲裁部门提起仲裁。

  来源:青岛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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