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求意见!事关青岛大型商业综合体安全
观海新闻 2020-11-12 09:22
日前,
为加强和规范大型商业综合体安全管理,
青岛出台
《青岛市大型商业综合体安全管理办法(试行)》,
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建议。

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

《办法》要求大型商业综合体的产权单位、使用单位需明确安全管理责任人、安全管理人员,设立安全管理工作归口部门,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制订应急预案,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管理责任人应当由产权单位、使用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担任。安全管理人员应当由安全管理责任人指定,负责组织实施本单位的安全管理工作。大型商业综合体有两个或两个以上产权单位、使用单位的,应达成书面协议确定一个产权单位、使用单位或共同委托一个管理单位统一管理安全工作。

明确职能部门职责划分

《办法》对各部门对应的职责进行了明确。
商务部门负责大型商业综合体内商贸流通企业和儿童游乐设施安全监督管理,负责配合安全执法部门开展大型商业综合体内零售、餐饮企业安全检查工作,指导督促大型商业综合体内零售、餐饮企业贯彻执行消防等安全生产法律法规。
消防救援机构负责对大型商业综合体遵守消防法律法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督促大型商业综合体履行消防安全职责,督促、指导、协助大型商业综合体做好消防宣传教育工作。
市场监管部门负责大型商业综合体内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配合做好大型商业综合体内相关安全检查工作。
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负责对大型商业综合体进行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和施工图审查等监督管理,负责监督指导大型商业综合体装修工程和房屋安全鉴定安全工作。负责大型商业综合体物业服务企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督促大型商业综合体物业服务企业按照物业服务合同对公用部位进行维修、养护和管理,并制定应急预案。
城市管理部门负责大型商业综合体燃气、供热安全监督管理,负责大型商业综合体户外广告与亮化设施建设、维修、养护、管理等安全监督管理。
文化和旅游部门负责配合安全执法部门开展大型商业综合体内电影院、网吧、娱乐场所、实体书店等文化娱乐场所的安全检查工作,指导督促大型商业综合体内上述场所贯彻执行消防等安全生产法律法规。
体育部门负责配合安全执法部门开展大型商业综合体内体育健身场所安全检查工作,指导督促大型商业综合体内体育健身场所贯彻执行消防等安全生产法律法规。
教育部门负责配合安全执法部门开展大型商业综合体内的校外培训机构的安全检查工作,指导督促大型商业综合体内的校外培训机构贯彻执行消防等安全生产法律法规。
气象部门负责对大型商业综合体雷电灾害安全防御工作进行监督管理,指导大型商业综合体进行防雷安全定期检测,确保防雷设施有效可用。
应急管理部门履行安全生产综合监管职责,组织开展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督促本级有关部门、下级政府和功能区管委落实安全监管职责,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加强大型商业综合体安全管理。

组织开展安全专项整治行动

《办法》要求,各区市政府、功能区管委负责加强对大型商业综合体运营过程中的安全管理,每年组织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至少开展一次大型商业综合体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协调解决大型商业综合体安全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街道、乡镇(园区)负责督促大型商业综合体产权单位、使用单位和委托管理单位落实安全管理责任;组织开展大型商业综合体日常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向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报告,发现重大隐患立即报告。

公共事业单位确保设施安全

此外,供电单位负责对大型商业综合体用电安全情况进行检查,加强服务指导,督促大型商业综合体履行用电安全职责、符合重要电力用户供电电源及自备应急电源配置技术规范和用电安全标准。供水、供气、供热等单位做好与大型商业综合体产权单位、使用单位及委托管理单位的衔接与移交,加强服务指导,确保大型商业综合体公用事业设施安全。

征求意见截至12月10日

该办法由市应急管理局会同市直相关部门解释,如有意见建议可于12月10日下午17:00前通过电子邮件或者直接邮寄方式发市应急管理局。
电子邮箱qdyjjcc@qd.shandong.cn
邮寄地址青岛市市南区香港中路17号青岛市应急管理局安全生产基础处邮编266071

   来源:观海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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