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500万!青岛市这项补助资金细则来了
爱青岛 2020-12-22 14:40

  22日,在市政府新闻办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市科技局、市财政局联合出台了《青岛市国际科技合作补助资金实施细则(试行)》。

  为加快推进国际化创新型城市建设,2020年10月21日,青岛市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强化科技引领加快推进国际化创新型城市建设的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其中第六条“深化国际科技交流合作”中提出,鼓励国(境)外知名高校院所、企业等在青设立研发或技术转移机构,对新认定和通过定期评估的国家国际科技合作基地给予最高50万元奖励,对评估优秀的省、市国际科技合作基地给予奖励。支持高校院所、头部企业在海外设立研发机构,被科技部认定为“一带一路”联合实验室的,给予最高500万元配套支持。

   发言人介绍说,在国际科技合作基地方面,目前,青岛市拥有国家级国际科技合作基地19家,涵盖所有四大基地类别(示范型基地、国际创新园、国际技术转移中心、国际联合研究中心),总数居计划单列市首位,省级品牌国际科技合作基地5家,市级国际科技合作基地123家。各级国际科技合作基地是集聚国内外科技创新资源、开展国际科技交流与合作的有力抓手。如,依托青岛大学建设的“国家杂化材料技术国际联合研究中心”和“国家高分子杂化材料国际合作示范基地”,建设以来汇聚美国、韩国、白俄罗斯、乌克兰、瑞典等5个国家的16位国际著名海外材料科学家,围绕“杂化材料光工程”这一核心领域开展了广泛的国际合作研究。依托蔚蓝生物集团建设的“生物催化技术国际联合研究中心”,已与美国、法国、德国、西班牙、印尼等6个国家签署10项国际科技合作协议,与美国ADM(阿彻丹尼尔斯米德兰公司)牵头成立酶制剂联合研究中心,在生物工程领域攻破工业生物酶核心技术,目前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主板成功上市。作为数字家电领域的国家国际科技合作基地,海尔集团技术研发中心在全球布局“10+N”研发体系,其中位于日本的海尔亚洲研发中心建有全球最先进的保鲜、制冷实验室等,入选首批省离岸创新创业基地;打造卡奥斯、海创汇等五大平台,其中海创汇是唯一一个经以色列认证的海外孵化器,成为全球首个也是唯一一个登上Brand Z发布的“全球最具价值品牌物种”榜单的物联网生态品牌。

  “一带一路”联合实验室方面,2017年,习近平总书记在“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开幕式中提到:中国愿同各国加强创新合作,启动“一带一路”科技创新行动计划,开展科技人文交流、共建联合实验室、科技园区合作、技术转移4项行动。我市抢抓机遇、积极培育,今年,由中车青岛四方机车车辆股份有限公司为依托的中国-泰国轨道交通“一带一路”联合实验室获科技部批准建设,为全市首家。通过该实验室建设,中泰双方将通过优势互补、合作研发、技术服务、人才培训等开展长期稳定的合作,逐步实现中国高铁技术和标准“走出去”,进而辐射和带动整个东南亚区域的轨道交通装备的技术提升和产业发展。

  二、细则主要内容

  《实施细则》共分为5章14条,包括总则、国际科技合作基地奖励、“一带一路”联合实验室补助、组织实施和附则。

  第一章总则。明确实施细则制定的目的和国际科技合作补助资金用途,主要用于对符合条件的各级国际科技合作基地和“一带一路”联合实验室给予奖励或补助。

  第二章国际科技合作基地奖励。明确国家、省级、市级国际科技合作基地三类国际科技合作基地奖励标准、奖励额度和奖励方式。对新认定和评估优秀的国家国际科技合作基地最高给予50万元奖励,对评估为良好或合格等次的国家国际科技合作基地最高给予30万元奖励,对首次评估不合格经整改后复评合格的国家国际科技合作基地不予奖励;对评估优秀的省级、市级国际科技合作基地分别最高给予30万元和20万元奖励。

  第三章“一带一路”联合实验室补助。明确“一带一路”联合实验室的补助标准、补助额度和补助申报材料。被科技部认定为“一带一路”联合实验室的,根据科技部认定奖励或补助,按照不超过1:1比例给予中方牵头单位最高500万元配套支持。

  第四章组织实施。明确市科技局职责、奖励或补助资金使用范围和要求。资金主要用于国际科技合作方向的科技研发、平台建设、交流合作等。资金使用按照国家、省、市相关制度有关规定执行,专账管理、专款专用,单独核算。

  第五章附则。明确了细则有效期限,细则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2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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