罚款5050元、吊销驾照、拘留15天!的哥二次酒驾、伪造营运资格证被严处
红星新闻 2021-01-07 14:29

  所持营运资格证是伪造的,四川资阳一出租车驾驶员在营运中被查出二次酒驾。2021年 1月 7日,资阳交警通报称,交警部门已对酒后驾驶营运车辆、未携带驾驶证的涉事出租车司机作出罚款5050元、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行政拘留15日的处罚。

  交警对王某进行现场呼气式酒精检测

  2020年 12月 25日晚,资阳市交警支队直属二大队巡逻二中队在城区仁德西路设点开展酒驾、醉驾专项整治行动。19时 44分许,当执勤交警拦下一辆川M 号牌出租车对其例行检查时,浑身散发着酒气的出租车驾驶人对执勤交警说道:"我没有喝酒,只喝了藿香正气液…… "

  随即,执勤交警对出租车驾驶人进行了酒精呼气检测,结果显示其涉嫌酒驾。同时,交警核查该驾驶员王某的驾驶信息发现,王某系资阳市雁江区人,持有"C1M"型机动车驾驶证,但当时未携带。2018年,王某曾因酒驾被查,并被处以1000元罚款、驾驶证记12分、暂扣驾驶证6 个月的处罚。

  在第二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查获后,经血液检测,王某血液中酒精含量为(80.9 ± 2.6 ) mg/100ml,系饮酒后驾驶机动车。不仅如此,交警还发现,王某持有的营运车资格证也系伪造。

  2021年 1月 5日,资阳市交警支队直属二大队对饮酒后驾驶营运车辆、未随车携带驾驶证的王某处以罚款5050元、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行政拘留15日的处罚。同时,交警部门已将其伪造营运资格证等相关情况抄告运管部门进一步处理.

  资阳交警提醒广大驾驶人,驾驶营运车辆应到相关部门考取营运车资格证,切莫自作聪明,最终得不偿失。同时,为了自己和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驾驶人应时刻谨记" 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确保出行平安。

  来源:红星新闻

分享到